貪污法官胡景彬、嫖雛妓檢察官蔡曉侖 均遭免職
▲由石木欽組成的職務法庭,今判決將貪污法官胡景彬、色檢察官蔡曉侖均免職。(圖/記者吳銘峰攝)
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開鍘,將犯下貪污罪的臺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與嫖雛妓的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侖,均免除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胡景彬妻妾成羣、上酒家索賄「賣案」,貪污罪日前遭判刑16年、併科罰金600萬元定讞。另外蔡曉侖除嫖雛妓外,還進行媒介雛妓,二審判刑1年10月與3月。
胡景彬因妻妾成羣、被媒體稱爲「吸奶法官」,貪污部分最高法院4月底維持二審見解,將胡景彬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有期徒刑16年、併科罰金600萬元定讞。而職務法庭受理後,認爲他職司法官審判職務,乃公平正義之表徵,本當端正言行,竟不思潔身自愛,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發生二段婚外關係;復未依法誠實申報財產,對不明財產復堅拒供述來源,且就所承辦案件竟指示當事人訴訟策略,爲之介紹律師,甚而依一方當事人之需要強行達成和解,進而獲取不當利益,傷害法官形象至巨,違失情節嚴重,已不適任法官職務,應予嚴懲。
至於蔡曉侖除了嫖雛妓外,還以通訊軟體媒介雛妓,日前已經遭監察院彈劾。而職務法庭受理後,認爲他身爲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追訴犯罪職務,乃公平正義之表徵,本當端正言行;竟不思自持,爲圖私慾,與未滿18歲女子性交易併爲媒介性交易之犯罪行爲,又多次與已滿18歲女子性交易,妨害社會善良風俗。且於任職期間,利用其檢察官身分不當關說,行爲不檢,傷害檢察官形象至巨,違失情節嚴重,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復與公務員應保持品位義務之規定顯不相容,應予嚴懲。
司法院職務法庭本次均由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審判長,連續做出2件判決,都是重懲,法界認爲這樣的判決大快人心,有助於司法公正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