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議員朱珍瑤涉人頭詐領17萬助理費 否認犯罪喊2說法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被控以李姓阿姨爲「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從2018年12月下旬起至2019年5月底止,總計詐領17萬7278元,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朱珍瑤、朱的李姓母親、朱的李姓妹妹及「人頭」李姓阿姨。今桃園地院首開庭,4人皆否認犯行。

桃園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4名被告皆否認犯行。疑爲人頭助理的李姓阿姨指,2018年12月20日李姓妹妹通知她要辦臺灣銀行帳戶,因要轉帳每月的議員助理費,後來辦妥後拿到朱珍瑤服務處,後續李姓妹妹要歸還銀行存摺及卡片,便委託李母轉交給李姨,李姨便告知李母銀行密碼,請對方協助領錢一起給她,沒有領過公費助理證。

其律師說,有非本案的工作人員在議員當選後,仍受議員指示前往捷運永寧站發麪紙,可見此工作內容不會因議員當選而停止;議員助理有協助議員服務選民及提高問政品質需求,臺灣民意政治以拉攏選民吸收更多民情,檢方偵結前最後查證的金流仍未得知有資金統籌或私人濫用的情形。

李姓妹妹表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6月間她擔任朱珍瑤公費助理,負責準備文件和送件程序,新人到職服務處會請對方提供臺灣銀行存摺封面及申正正反面影本等資料,到職後填寫手續資料,而她們認爲李姓阿姨有實際受僱於朱珍瑤,因此否認有製作使公務員不實及詐取財物行爲。

李姓母親說,2019年1月4日助理費匯進李姓阿姨的銀行帳戶,當時存摺及卡片由她保管,因此對方請她幫忙領過2次錢,否認犯行。

朱珍瑤則指出,李姓阿姨絕非人頭助理,其工作是發麪紙,檢方疑問在選後且八德轄區外發面紙有何效益,她指出因選後還有剩下許多競選時印製的面紙沒有發完,因上面的字樣是第二屆選舉,留到下一次競選也無法使用,因此避免浪費,且尋求選民支持及答謝。

至於朱珍瑤的選區爲桃園八德區,卻選在臺北市捷運永寧站發放面紙,朱珍瑤表示因永寧站有許多八德選區民衆在該處轉乘車輛,所以該地爲發放文宣的好地方,因此李姓阿姨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檢方指最後金流回到朱珍瑤,無證據所證,否認犯行。

檢方先前起訴,朱珍瑤於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擔任第二屆桃園市議會議員,並於2022年12月25日起迄今,續任第三屆桃園市議會議員,僱用母親、妹妹爲議員公費助理,由母親負責財務及總務等工作,李姓妹妹則擔任行政秘書及出納等工作。

檢方調查,李姓阿姨並非朱的助理,也未實際支領助理薪資,朱女等母女3人基於使公務員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及意圖爲自己不法所有,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詐術使人將財物交付等犯意,由阿姨申辦臺銀帳戶後,將存摺、印章、金融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朱母,並同意或授權由他人在聘書上代爲簽名。

朱女於2019年1月4日前取得阿姨的證件等基本資料後,指示妹妹製作內容略記載聘用李阿姨爲公費助理、聘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每月酬金(薪資)3萬5000元至3萬元等不實事項的聘書及桃園市議會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經朱女簽名後,並同相關文件由妹妹送交桃園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

朱母自2019年1月8日起,將每月陸續匯入的議員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分4次提領共8萬3205元,並於同年4月3日將上個月的助理費3萬5000元轉存到自己的戶頭後,轉帳匯入朱女妹妹的戶頭內,於李阿姨帳戶內總共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款17萬7278元供朱母女3人私用。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被控利用阿姨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款17萬餘元,桃園地院今開庭,朱珍瑤等4名被告皆否認犯行。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