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代理教師年資提敘薪資農曆年前入帳 代理教師工會呼籲其他縣市跟進
教育部表示,學校聘任代理教師所需經費應由各地方政府逕行統籌規畫。(林志成攝)
依憲法法庭判決,各縣市最遲今年8月9日起要將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而桃園市是憲法法庭宣判後第一個自行修訂法規,並追溯代理教師年資薪資的縣市。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今強烈呼籲各縣市,不要等到8月9日,現在就儘速履行憲法法庭要求改進地方相關法規,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桃園市政府去年11月率先宣佈代理教師年資提敘,讓桃園成爲憲法法庭去年8月9日判決後第一個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的縣市,補發的薪資預計將於農曆年前入帳,造福約1255名代理教師。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日前特別行文請教桃園市政府經費來源,桃園市政府迴應:「113年及114年的經費將由教育局基金先行支應。」工會認爲,這篇迴應顯示,地方自治帶頭做起,能夠履行憲法法庭的要求,將代理教師工作年資提敘計算,無需等待中央修法。
工會指出,目前臺北市、金門縣、新竹縣及桃園市已達成,重要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穩定教育現場。桃園市政府這次的先行作爲,證明地方自治實現正義的能力。相較之下,有些縣市仍以「中央未修法」或「預算不足」爲藉口,避免擔責。
工會強力要求其他縣市政府趕快履行憲法法庭要求,修訂地方相關規定,一同保障代理教師權益,也在少子化的教育現場,共同爲教育和社會負責!
教育部則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學校聘任代理教師所需經費應由各地方政府逕行統籌規畫。教育部已於去年8月下旬函請各地方政府預爲籌措相關經費,並納入114年預算編列,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教育部說,今年8月9日前的期限內,各縣市得依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修訂代理教師採計職前年資的補充規定。爲求謹慎,教育部將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研議,並憲法法庭判決所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各地方政府即應依中央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