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懷疑鄭文燦影響力? 黃國昌:看完裁定理由「差點沒昏倒」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土地開發弊案,9日2度獲交保,桃園地院再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即加保700萬元,檢方不服當庭再提出抗告;而鄭文燦的律師也於裁定結果出爐後,20分鐘內籌出700萬元現金辦保。民衆黨立委黃國昌直言「差點沒昏倒」,桃園地院竟然會懷疑鄭文燦影響力,如此率爾認定有收錢的鄭文燦仍否認犯行,但沒勾串滅爭之虞。

針對鄭文燦涉貪二度交保,20分鐘籌到700萬交保金,黃國昌9日下午於臉書發文表示,「20分鐘再送到700萬元,收錢的鄭文燦二度交保,協商結束後,看到桃園地院重新裁定鄭文燦貪污1200萬交保的新聞稿,差點沒昏倒。」

黃國昌提及,在裁定理由中,桃園地院認爲「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先不論桃園地院是不是「忘了」鄭文燦2個月前都還是行政院副院長,長年在民進黨內權傾天下,竟然還會懷疑鄭文燦的影響力?竟然如此率爾認定雖然有收錢的鄭文燦仍否認犯行,但並沒有勾串滅證之虞?

黃國昌指出,行賄的人直接拿錢到市長官邸、收賄金流都已經被掌握,送錢的人也已羈押禁見,然後法院考量「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爲本案准予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如此悖離常理的裁定,如何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果不其然,實力雄厚的鄭文燦,短短20分鐘內就送到700萬元現金,已經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