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9區長公務車當私家車 議員質疑不合法
國民黨團市議員指出,12區長的座車,里程數差距很大,其中有人將公務車當私家車使用。(甘嘉雯攝)
市議員黃敬平指出,12區長的座車,里程數差距很大,其中有人將公務車當私家車使用。(甘嘉雯攝)
楊梅區長姚敦明坦承將公務車開去屏東玩,並且認錯自請處分。(甘嘉雯攝)
公務車當私家車使用!桃園市多位國民黨議員踢爆12區的區長,除3人未私用外,其餘都當成私家車使用,甚至還有人將車開到屏東玩後打卡上傳,議員追查eTag等資料,區長才將油費等相關費用繳回,遭記申誡,楊梅區長姚敦明坦承認錯,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公務車調度爲秘書處調派,若有違法,會再查。
管理車輛的秘書處表示,目前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都有規定「區長得配置座車」,僅有桃園市及高雄市未規定。
桃園市長鄭文燦指示秘書處及民政局,基於區長在地方的角色,區長使用車輛,比照其他各都制度,改爲以座車管理,較爲實際,在此之前,若有涉及非公務行程,費用也一律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