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燈草案通過 最快明年初上路

新北平溪天燈遠近馳名,吸引遊客來訪。記者劉懿萱/攝影

天燈掉落恐引發火災成公安隱憂,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赴平溪區行動治理,承諾全力推動自治條例,昨天市政會議通過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業者須申請標章依數量繳永續發展費,違者最重可開罰1萬罰鍰。議員林裔綺說,盼4月定期會審議,最快明年初上路,建議市府在條例上路前空窗期,投保第三責任險保障居民安全。

草案規定隨標章徵收永續發展費,業者只能販售有標章天燈,以便溯源,若拒絕稽查、變造、重複使用、僞造等,最重罰1萬元罰鍰,草案2020年進議會躺2年沒過,屆期不續審退回市府。

侯友宜上週赴平溪行動治理座談,里長建議推動天燈標章製作發放,收取天燈永續發展費、天燈肇災補償基金,侯允諾全力推動,草案昨在市政會議通過,侯盼議會支持加速推動。

平溪鄉魅力商圈理事長王聖凱說,平溪是天燈產業火車頭,疫後遊客量回溫,恢復疫情前的8成,過去一拖再拖的法規也該儘快落地,「先求有再求好」,建議保留機制調整永續發展費,畢竟過去沒有上路過,無法預估收多少規費纔夠。

王認爲,規費多少是其次,業者最怕是商業競爭不公平,例如流動攤販賣更便宜、沒有標章的天燈,政府如何稽查纔是重點。

林裔綺主張,發展基金不是存愈多愈好,基於使用者付費有賠償機制是好事,現況天燈單價是200至250元,規費訂30至50元之間,業者接受度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