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案警政署加重處分 下令交通聯紀錄報檢方調查
警政署加重原本新竹縣警局的懲處。(警方提供)
竹北天虹科技副總車禍撞死人,遭質疑有高階警官介入影響調查,警政署督察室30日至新竹縣調查,31日決定加重原有新竹縣警局祭出的懲處,將到派出所陪同做筆錄的新埔分局長林英煌、打電話請林前往關心的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各記過2次。原本沒被懲處的竹縣刑大副大隊長吳仁志,改記過1次。
至有關新竹縣警局轉發肇事者聲明稿部分,警政署認爲確有不當,竹縣副局長許豐統改記過1次。而竹縣警局長楊哲昌則自請處分,考監不周,申誡1次。
警政署指出,本案原查新竹縣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曾致電林分局長到場關心,但事後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主動發表聲明書,表示他也曾請林分局長前往寬慰肇事者,但務必依法辦理,對於造成非議自請處分。
警政署說,經查本案製作筆錄時,林分局長雖全程在場,但該分局仍秉公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並無不法。本案經查並無相關人員涉嫌違法事證,原新竹縣警局的行政處分,警政署審認核處過輕,因此加重懲處。
警政署強調,目前該署與新竹縣警局調查,並無其他高階警官涉入,但爲昭公信,新竹縣警局將由局長以下相關幹部交付通聯紀錄及通訊軟體對話,報請新竹地檢署並本車禍案件調查。本案相關人員行爲不當,新竹縣警局未能即時釐清案情,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形象,警政署將要求各級主官引以爲戒,以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