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筆錄不實 檢另案調查
板橋地檢署偵辦海山警分局十二名警員詐領拖吊獎金案,警政署政風室涉嫌製作不實筆錄,被告否認筆錄卻刊載「承認犯行」。經比對錄音資料,確定被告並未坦承,因此全數獲判無罪,檢方放棄上訴,並另案調查筆錄不實,是否涉及僞造文書。
警政署三年前接獲拖吊場司機檢舉,指稱北縣海山分局交通隊,某小隊長未出勤,卻要員警幫他開告發單詐領數千元不等的拖吊獎金。政風人員介入調查,將調查筆錄移給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並依貪污罪嫌起訴十二名警員。
涉詐領獎金案 12警獲判無罪
被告警員陳聰騰,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他否認有罪、但筆錄上卻記載他認罪;他沒有指證小隊長詐領,但筆錄卻記載他指證,經法官勘驗訊問時的錄音資料,確認被告所說與筆錄不同。
筆錄中「我知道這個行爲不對,願意據實陳述實情,請求依法減輕或免刑」等字眼,這些話陳聰騰根本沒說,據此判定十二名被告統統無罪。
檢方收到判決書後認爲,既然當初起訴筆錄有瑕疵,失去證據力自然沒有上訴必要,但針對不實筆錄是否涉及僞造文書將另行分案調查。
捲入詐領拖吊獎金的十二名員警,除陳聰騰、蔡竟棍、洪宗璽及林聰衛仍留在海山交通分隊,李騰光、蔡長華已退休,其餘六人則分別調往板橋交通分隊、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及保安大隊。
至於偵訊筆錄疑遭政風室捏造並指證的小隊長陳聰騰,昨日請假迴避外界詢問。其餘當事人歷經司法訴訟及停職等煎熬,獲判無罪後,面對上級長官疑「陷人於罪」,也選擇沉默。
因案停職員警 可再申請復職
警政署副署長伊永仁表示,所有筆錄都依照當事人本意紀錄,且詢問過程沒有疲勞詢問,也給當事人休息時間,沒有違反偵訊規定。筆錄唯一有缺漏的部分,是筆錄與光碟在最後段的文字紀錄。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張宏謀強調,有關筆錄與光碟錄音的不同,可能是在記載上,產生口語和文字的落差。該案現已由板橋地檢署分案調查,相信不久就能釐清,警政署政風室也願意配合。對於無罪判決,警政署表示尊重,當時因案停職的員警,也可依規定申請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