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姐兒遇害前兩度向警求救無效 警政署:跟騷法管太寬恐侵人權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去年10月遭擄殺,今年4月又發生屏東曾姓女子遭愛慕者糾纏遇害,部分立委質疑行政院故意拖延「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纔會導致類似案件一再發生。對此,警政署表示,現階段提出的草案內容幾乎無所不管,恐怕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立委呼籲加速通過跟騷法。(圖/翻攝自Facebook/李貴敏)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李貴敏近日陸續在臉書PO文,隔空向行政、立法部門喊話,希望能加速「跟蹤騷擾防治法」的設置,以免再次發生女性遭不當跟蹤騷擾,甚至因此遇害的悲劇。李貴敏還在文中直指這是典型的官僚殺人,不幸遇害的曾女曾兩度向警方求救,卻因爲現行法令難以申請保護令,纔會導致慘劇發生,「明明朝野立委都支持,爲什麼就是不讓法案通過?從上次臺南女大生命案,到曾小姐的慘劇,不都是典型的『官僚殺人』?」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警政署迴應,由於現階段提出的草案版本皆源自於婦團,內容從鄰里檢舉到網路酸民,可以說是無所不管,恐怕會讓警方被扣上「查水錶」的惡名,也有侵害人權的疑慮,因此希望法案能聚焦在戀愛追求衍生的性別暴力行爲,這纔是立法的初衷;不過,警政署提出的版本則遭民團批評太過狹隘,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11日表示,目前雙方認知落差很大,後續會再找更多專家學者諮詢,最快立法院下個會期就能提出。
▲警政署認爲跟騷法涵蓋內容太廣,恐怕會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事實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衛環委員會上月18日聯席審查「糾纏行爲防制法草案」等15案,內政部報告指出,糾纏(跟蹤騷擾)是針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持續的騷擾,據研究,有45.9%個案受反覆持續騷擾時間達1年,有24.9%個案時間達3年,與單次、隨機的跟蹤或騷擾行爲特性有別,具有初期危險低、存續時間長的特性。
報告中提及,因此相關法案研訂原則方向有4項,包括糾纏行爲(跟蹤騷擾)犯罪化、聚焦性別暴力案類、補充現行法令不足,並納入跨部會合作機制。
當時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在質詢時批評,去年10月13日內政部提出草案版本,函報行政院之後,至今仍沒有動靜。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明,目前行政院還在審查階段,因《跟騷法》涉及衆多部會及司法院,需要通力溝通、合作,此外,內政部已於2019年推行「警察機關防治跟蹤騷擾案件計劃」,讓民衆所受保護不因法案研訂期間產生空窗期。
▲屏東黃姓男子製造假車禍,擄殺愛慕的曾姓女子。(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則表示,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沒有法源依據,第一線執法人員想幫忙也幫不了,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尤其《社維法》僅裁罰3000元,「罰鍰比超速還低」,而《性騷擾防治法》僅能針對有具體性騷擾的事件做出處置,《家暴法》的對象僅限於親屬,所以還是希望內政部能早日通過修法。
沒想到會議結束不到一個月,屏東縣就發生女性遭愛慕者擄殺的事件。洪孟楷認爲,「過去無論藍營的女性民意代表,或是綠營的女性發言人,都有受過不當跟蹤騷擾的報案紀錄,跟蹤騷擾防治法真的應該要儘速推動,內政部不要再拖延了!這個罪犯當然可惡且該死,但社會的防護機制真的應該要更超前部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