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激發高校創新創業活力的若干舉措》

近日,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激發高校創新創業活力的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若干舉措》),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市委、市政府十項行動落實落地的重要之舉。

《若干舉措》的主要目標是深化天津市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於學生培養的全過程,着力構建以新質生產力培育爲核心的創新創業工作體系,充分激活高校創新創業潛能,培育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策源力量,爲天津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注入強勁動力。

《若干舉措》的主要原則是讓創新創業主體多起來、創新創業平臺強起來、創新創業生態活起來。舉措主要包括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健全創新創業實踐體系、健全創新創業激勵體系等三大方面,共29項硬核舉措。主要內容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方面,對高校創新創業課程內容和學時學分提出明確要求,根據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學段,有針對性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創新創業實踐能力;通過推動高校科學制定創新創業教學方案,開展創新創業優質課程和教材建設,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專業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等舉措,切實提升高校創新創業課程質量。

二是在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保障和激勵方面,提出支持高校雙創教師按照規定申報評審高校教師系列職稱,並明確了評審業績成果認定範疇;支持教師開展成果轉化,並明確了教師工作量認定標準;支持高校科研人員開展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辦企業,充分釋放了高校教師創業活力;提出各高校按照生師比不低於2000:1的標準面向社會聘任企業家、知名創業專家等作爲雙創導師,充分吸納社會力量融入大學生雙創培育過程。

三是打通創新創業學生升學渠道方面,提出具有研究生推免資格的高校,將科研成果、雙創賽事獲獎等因素納入學校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指標體系;對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的學生,如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進入複試後,可根據招生高校的複試辦法,予以優先錄取;鼓勵學校定向招錄畢業後8年內在津自主創業的本科或碩士學生返校攻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是在完善高校雙創工作的體制機制方面,明確提出鼓勵高校設立雙創學院,統籌全校雙創教育教學管理職責;雙創學院可由高校領導擔任院長,安排專職人員擔任常務副院長,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學校涉及雙創工作的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兼任雙創學院工作人員崗位,在雙創學院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是爲大學生建立相對靈活的學習制度,要求各高校針對有強烈創新創業意願的大學生設立雙創特色班,制定單獨的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教學方案和管理機制,相關學分要與學生所學專業互認;鼓勵各高校面向創業大學生減免修讀課程,並結合創業實踐自主命題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對休學創業學生保留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最長不超過6年,並放寬轉專業限制。

六是在天開園高質量發展融合推進方面,天津市教委將與天開園管委會共建教-園雙創共同體,在天開園核心區設立雙創聯絡辦公室,鼓勵支持高校橫向科研項目在天開園落地轉化;每年從全市大學生雙創項目中遴選優質創新創業項目,爲天開園衆創空間提供更多“種子”資源。

此次推出的《若干舉措》,將進一步爲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貢獻更多教育力量,爲推動天津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