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主嫌曾酒駕判免刑 免去撤銷假釋入監卻犯案

法務部(資料照片)

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34歲主嫌徐德益12年前犯下強盜案遭判處無期徒刑確定;2015年假釋出獄後,2017年遭警方查獲酒駕,法官判他免刑確定,免除撤銷假釋入監服殘刑。資深檢察官感嘆,法官當年的一念之仁,並未能讓徐改過向善,徐當年若依原審判刑2月確定,被撤銷假釋入監,就不會發生這2起驚人命案了。

警方調查,2008年7月間,當時僅22歲的徐嫌,在臺中豐原區以招募臨時工爲名,吸收不良少年組強盜集團,犯下至少4起飛車強盜案,徐被判無期徒刑,2015年4月假釋,2017年曾在新竹市酒後騎機車被警方攔檢查獲。

警方調查,徐嫌2017年8月20日深夜在新竹市北大路錢櫃KTV店飲用5杯啤酒後,翌日凌晨騎車行經新竹市北大路與仁德街口時,因發現警攔檢,棄車逃逸,仍被員警逮獲,酒測值爲每公升0.30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案經新竹地檢署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新竹地院判處徒刑2月。

但徐嫌不服,向新竹地院提上訴,新竹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爲,徐服刑期間,參加國立空中大學課程,積極向學,並於100 學年度學期獲得臺中學習指導中心第1名之成績,假釋出監後除先取得不動產經濟營業員證明,並因雙親年邁,接掌經營家中工廠,認爲徐假釋出監後確有悔悟之心。

合議庭認爲,徐若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將被撤銷假釋,須入監執行無期徒刑之殘刑,2018年7月改判免刑確定。有檢察官說,當年新竹地院合議庭法官的一念之仁,並未能讓徐嫌改過向善,徐嫌酒駕後不久,就犯下少女屍案,去年更犯下黃姓男子桶屍案,手段兇殘駭人聽聞。

資深檢察官感嘆,如果徐嫌當年若依新竹地院原審判刑2月確定,被撤銷假釋入監服殘刑,對照之後他所犯下2起驚人的桶屍案,法官法外施恩,徐嫌卻不珍惜,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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