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信用卡狂歡牛郎店 酒女辯「富商包養」媽媽桑打臉:她少這條件

蔣姓酒店小姐宣稱被富商包養拿到信用卡自由消費,被發現其實是偷來盜刷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在酒店上班的蔣姓女子,去年涉嫌和富商客人外出時,趁隙偷走富商的信用卡,當晚就去牛郎店狂歡,盜刷消費9萬9千多元,蔣女被抓包後辯稱是富商送卡包養,不過酒店媽媽桑證稱,富商是店內常客,蔣女身材幹瘦,店內有其他更多小姐條件符合富商喜好,不可能包養蔣女,臺北地檢署1日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蔣女。

據瞭解,20多歲的蔣姓女子原本臺北市松江路上的高檔酒店上班,2020年8月15日下午,她和常到店內消費的富商相約,在附近的薇閣旅館見面,當天晚上,蔣女就到中山北路上的知名牛郎店消費,隔天凌晨結帳連刷6次卡,其中3次沒過,3次刷過總計消費9萬9千多元,蔣女出手這麼闊綽的原因是,信用卡是富商的。

▲蔣女下午纔拿到信用卡,晚上就去牛郎店消費近1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已婚富商因爲收到信用卡通知簡訊,驚覺遭盜刷後報案,酒店幹部得知也立刻詢問蔣女原由,蔣女卻辯稱,富商說要包養她,她們8月15日在薇閣發生性行爲後,富商給了她信用卡正卡,隨便她自己去刷卡消費。

已婚的富商反駁,當天早上他才因爲宿疾吃了藥,這種藥的副作用就是不舉,下午他根本沒能力發生性行爲,是因爲蔣女說經濟上有困難,所以他特別去提領了2萬元現金,帶到薇閣去借給蔣女。

▲媽媽桑不相信蔣女會被富商包養,因爲酒店內有很多小姐身材符合富商喜好。(示意圖/pixabay)

由於富商怕被老婆大人發現上酒店,所以每天回家前,都會把相關對話刪除,所以也無法舉證當天赴約原委檢警只好找來酒店媽媽桑詢問2人關係,媽媽桑說得很明白,富商是店內常客,大家都瞭解富商的喜好,蔣女可能和富商比較聊得來,但是身材幹瘦,實在不會是富商的菜,如果富商要包養的話,應該會選擇店內其他條件更好的小姐。

媽媽桑更進一步指出,通常客人要拿信用卡包養小姐,只會提供附卡,沒見過像蔣女可以直接拿正卡去外面消費的,檢察官最後認定蔣女是趁富商在薇閣房間內不注意時,偷走信用卡到牛郎店冒籤盜刷,因此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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