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引糾紛,江夏五里界法庭巡迴審理促和解
極目新聞記者 孫婷婷
通訊員 楊紫玉 向玲
4月12日上午,武漢市江夏區法院五里界法庭巡迴審理了一起某農業公司與種植專業戶王某之間的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並邀請了村委會民調主任參與調解,部分村民旁聽庭審。經承辦法官充分溝通調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和解,王某當場向某農業公司支付租金,該案成功案結事了。
2017年,某農業公司從五里界某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引進專業生產設備設施,平整土地、修繕溝渠、淺埋滴灌,以現代化農業技術提高產量。王某是種植戶,與某農業公司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租期8年,在該村承包6畝地進行耕種。租賃兩年後,王某對該地耕種條件及租金價格提出異議,但雙方未能協商一致。2023年10月,王某提出解除合同。其後,某農業公司向王某催要租金未果,遂將王某起訴至武漢市江夏區法院五里界法庭。
庭審中,承辦法官發現雙方當事人對土地騰退時間、租金計算方式均有異議。法官與村幹部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共同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某農業公司主張放棄違約金,王某當場向某農業公司支付剩餘租金,該起糾紛就地化解。
此外,承辦法官在審理該案過程中發現某農業公司在該村推行標準化農業生產、引進現代化農業技術,建設蔬菜大棚、招攬種植專業戶、種植優質品種,有效提高了農產品的品質與產量。但該公司在租戶管理、退租交接、證據留存上存在不足,爲規範企業經營,法官及時給予專業法律指導。同時,針對王某的情況,法官建議其應在充分商議合同條款後再簽字,避免出現口頭承諾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導致雙方事後產生爭議,在解除合同前應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土地交接,以免己方承擔違約責任。
武漢市江夏區五里界法庭一直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堅持能動司法,不斷優化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保障各類涉農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努力爲各類涉農經營主體參與鄉村振興和農業強國建設創造良好法治環境,以高質量司法助推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訊員提供)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