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險企加強償付能力管理
償付能力是對保險公司各類風險的綜合判斷,償付能力監管是預警和監測保險業風險的重要抓手。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實施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
近年來,伴隨着保險行業規模擴張與業務結構的複雜化,保險機構風險防控能力不足的問題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如何平衡保險機構快速發展與穩健運行之間的關係,成爲監管部門和保險公司亟需解決的課題。作爲重要的應對之策,自2022年起實施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爲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相較於“償一代”,“償二代”二期規則在設計理念上實現了質的飛躍。“償二代”二期規則通過資本計量、風險管理評估和市場透明度約束等手段,構建了相對更全面的風險監管體系。
過渡期延長從側面反映出該規則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現實挑戰。近年來,保險行業明顯感受到償付能力壓力。據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數據,保險業整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由2021年末的232%降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197%;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從2021年末的220%降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135%。21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爲C類或D類,償付能力不足。一些因新舊規則切換導致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保險公司,尤其是部分中小型保險企業因資本實力較弱和風險管理能力不足,面臨較大壓力。
在資本補充渠道較少、未來行業經營承壓的預期下,有不少險企還期待在延長過渡期的同時,監管部門進一步評估優化“償二代”二期規則標準,使之與行業發展階段相適應。監管部門顯然也考慮到了實際情況。此次《通知》在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的同時,允許企業通過“一司一策”的方式制定差異化應對政策。這一“鬆中有嚴”的調整,既體現了監管的靈活性,也爲行業平穩過渡提供了緩衝空間。
對保險企業來說,要更爲積極應對監管規則的調整,加大力度提高償付能力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通過實時數據監測與智能分析提高風險管理的精準性與高效性。在過渡期內,監管部門要持續監測行業風險,加強對中小型保險企業的支持,通過技術指導與風險分擔機制幫助其更好地適應規則要求。同時,可考慮引入更靈活的調整機制,如動態調整資本計量標準等,以有效應對市場波動帶來的影響。(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武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