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輪椅直送爛醉酒店妹進旅館 男客拍片自清沒硬上判2年

曾姓男子乘機性侵爛醉的酒店妹未遂,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刑2年。(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一名曾姓男子和1名友人到另一朋友開的酒吧喝酒,再打電話找酒店經紀外派酒店妹到場陪酒,酒店妹和曾男等人跑3攤,混酒連喝4小時後爛醉,被曾姓男子從酒店推輪椅帶回旅館趁機性侵,酒店妹男友兼經紀人發現女友被強行帶到旅館,趕到旅館救出女友,曾男拿出手機錄影畫面,自清沒有性侵,因酒店妹呈泥醉狀態下半身赤裸,高雄地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

判決指出,2023年3月20日深夜11時許,曾男和2名友人在酒吧喝酒聊天時,其中一名友人打電話給酒店經紀,找來一名酒店妹小文(化名)到場陪酒,4人從酒吧再到2家酒店連跑3攤,喝到清晨4點多才從某酒店離開。

曾男和其中一名友人看到小文已喝到爛醉,推着輪椅把小文擡上計程車,曾男先與小文坐車到旅館投宿,曾男和計程車司機把小文擡進房間後,另一友人另開一間房間休息。

小文在清晨3點多已酒醉,傳訊給經紀人兼男友表示不想陪完全場,事後離開酒店時,男友因找不到人,急着四處連絡,最後發現小文已被帶到旅館,趕到時見到醉到不省人事的小文下半身赤裸包裹在棉被裡,而曾男只穿外褲,上半身赤裸,趕緊拿出影片自清,聲稱他什麼都沒做,小文男友當場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曾男喊冤,聲稱小文是喝醉在房裡嘔吐,自己把褲子脫掉,且小文還主動抱他、親他,曾男拿出當時拍攝兩人親熱畫面清白;但法官發現,小文在凌晨3點即傳訊給男友說自己不想再陪全場到凌晨5點,不會再同意跟曾男到旅館開房間併發生性行爲,因此認定曾男是在小文喝醉斷片無法抗拒下被性侵,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曾男徒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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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