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遭連補帶罰1.3億元 許虞哲:已發出補稅單
財政部長許虞哲16日證實,臺灣宇博公司(Uber)自2013年9月開始,涉嫌短漏報銷售額,臺北國稅局已開出2筆補稅單,據悉,連補帶罰金額將高達新臺幣1.3億元。
立法院財委會16日審查財政部預算,會前有媒體關心Uber在臺爭議,許虞哲表示,Uber在臺雖有繳稅,但涉嫌短漏報銷售額,憑着手中掌握金流資訊,臺北國稅局已陸續發出補稅單,「追金流沒有困難,都在國內,而且刷卡,所以我們都有辦法掌握金流。」
據悉,臺北國稅局共發出2張補稅單,第一張爲2013年9月到2015年8月期間,針對Uber涉嫌短漏報銷售額,補徵稅額900多萬元,處罰鍰1400多萬元;第二張則對2015年9月至今的短漏報銷售額補稅約4300萬元,若比照處以漏稅額1.5倍罰鍰,罰鍰金額將達6450萬元之多,換句話說,Uber至今已得面臨連補帶罰逾金額逾1.3億元。
至於是否對司機追稅?臺北國稅局官員透露,必須按照Uber與司機間的合約內容,覈算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將另案處理,未來將先確認車主與司機是否爲同一人,若無法確認,則函請車主說明,歸課實際司機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