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臺未幫外送員投保遭罰「不服提告勝訴」 南市府:將提上訴
有關Foodpanda(富胖達公司)違反「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之裁處,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將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 。(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政府以《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認爲富胖達公司(Foodpanda)未幫外送員投保,去年5月間開罰6萬元;Foodpanda不服提訴願,被南市府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然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自治條例關於保險的規定,非屬地方制度法的自治事項,牴觸中央法令,判Foodpanda勝訴。對此,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將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後續仍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南市府勞工局表示,《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送臺南市議會核可後、報經行政院覈定,於2022年9月24日正式實施,該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
南市府勞工局統計,南市外送平臺自治條例實施後至今,勞工局不定期查訪外送員共920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臺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違法樣態皆系未依規定以外送平臺業者之費用爲所屬臺南市外送員投保完整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南市府勞工局指出,工商輔導及管理系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的範疇,外送平臺業者義務「非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亦屬履行南市外送平臺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目前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