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幫外送員投保…富胖達告贏南市 工會挺市府上訴

外送平臺業者Foodpanda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臺南市政府開罰六萬元,Foodpanda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高行判南市自治條例違法,引發議論。記者胡經周/攝影

針對法院撤銷臺南市政府對外送平臺富胖達(foodpanda)裁罰一事,外送產業工會今天表示,支持南市府上訴,並呼籲中央立法解決外送平臺勞動爭議。

外送平臺富胖達(foodpanda)公司因未提供外送員強制汽車責任險等保險遭臺南市政府裁罰,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以保險非屬地方自治事項撤銷原處分,臺南市政府已提上訴。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針對foodpanda告贏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一案,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強烈譴責,並全力支持臺南市勞工局提上訴,要求中央立法解決外送平臺勞動爭議。

工會指出,此案件凸顯外送平臺業者無視法紀、不願承擔企業責任的態度,甚至出現「不如其意就告」的情況。

工會強調,地方政府因各自制定的自治條例,無法有效解決平臺勞動問題,呼籲中央勞動部儘速制定專法,統一處理平臺業者與勞工的法律關係,解決核心問題。

工會進一步列舉多起法院判決,均認定外送員與平臺業者屬「僱傭關係」。包括2022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156號判決」,認定外送員與平臺之間存在僱傭關係;2022年「臺北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103號判決」,同樣確認僱傭關係;2023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46號判決」,再度支持僱傭關係的認定;2023年「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488號判決」,最終確認外送員與平臺屬僱傭關係。

此外,工會指出,勞動部於2019年的個案也曾認定外送員與平臺存在僱傭關係。

工會強調,歐盟今年6月通過的「歐盟平臺工作者指令」也已推定平臺與工作者之間爲僱傭關係,顯示全球趨勢朝向保護平臺工作者的方向;相較之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卻在此次案件中判定雙方爲「承攬關係」,與多起國內外判例相悖。

工會重申,法院應重新審視此案件,並呼籲中央政府正視外送平臺勞動權益,儘速立法保障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