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律鑽縫隙 讓檢無法發監 陳武雄潛逃大陸

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涉內線交易案判刑確定,潛逃大陸。(本報資料照片)

工總名譽理事長、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因涉及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去年被判刑2年6月確定,連續聲請5次非常上訴以及再審、聲明異議、抗告,再趁法院調卷、檢方無法發監的機會,潛逃大陸,臺北地檢署傳拘不到,昨發佈通緝,時效至2034年4月9日。

北檢在去年7月底收到定讞裁判書及卷證,即通知陳武雄在8月21日入監。但戶籍在臺北市的陳武雄8月3日收文後,6日即遷戶口到新竹市東區,同時向北檢聲請囑託新竹地檢署代執行,北檢認爲陳武雄是收文後才遷址,依法駁回。

但陳藉口北檢執行不當,向高院聲明異議,被高院駁回,事後陳武雄再向最高院提出抗告,直到去年12月初才被駁回確定。

去年底北檢接獲最高法院裁定書後,立刻在臺北、新竹兩地傳拘陳武雄,但是找不到他的人了,昨日對他發佈通緝。

陳被控2002年與姪婿合資成立司和鑫光電,涉及利用空殼公司美化財報,重做財報前,大量出脫持股,避損約3573萬元;一審判陳武雄無罪,二審逆轉改判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駁回上訴定讞。

另陳武雄涉及臺灣優力公司詐騙銀行團聯貸18億元案,新北地檢署前年4月起訴陳7人,目前由新北地院審理,預料該案將因陳未到庭而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