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燒掉家樂福4.2億 男被訴
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12月3日凌晨3點57分突然發生火警,原來是逛賣場的20歲郭男拿殺蟲劑噴打火機釀災,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郭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起訴書顯示,家住大園區的20歲郭男當時與黃姓、周姓友人相約至家樂福中原店購物,逛至地下一樓52排購物走道清潔用品區時,郭拿起貨架上的1罐殺蟲劑,再取出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火,並將殺蟲劑朝打火機的火焰噴霧1次,3人突然被瞬間產生的火光及熱氣驚嚇,郭在未確認殺蟲劑噴嘴是否仍有殘存餘火的情況下,逕自將殺蟲劑放回貨架,並與黃、周離開該處,繼續前往其他區域購物。
由於那罐殺蟲劑的火焰未熄滅,造成貨架上其他殺蟲劑接續着火、爆炸,火勢迅速延燒,除燒燬店內物品,一樓及地下一樓牆壁及天花板均受嚴重煙燻而喪失主要效用,也讓建物結構損壞,經結構技師鑑定並修復補強,總計造成該店損失約4億2600餘萬元。
檢方認爲郭男在火災後、偵查機關未發覺犯罪行爲人之前,主動自首,符合自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