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搜索票沒簽名無效? 臺北地院:印鑑章相同效力
▲新黨金開記者會質疑,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簽名,不合法。(圖/新黨提供)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住處日前遭搜索,王在家裡用臉書直播,引發外界熱議。新黨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副主席李勝峰質疑,這次檢調和調查局大陣仗搜索,搜索票上竟然沒有法官簽名,主張搜索無效。不過臺北地院迴應,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與簽名有相同效力。
李勝峰指出,搜索一定要有搜索票,而且是法院發的一定要有法官簽字,這次王炳忠的直播違法,還好有直播,大家可以看到,這是一份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這個只有搜索有效跟無效,連吵架都不用吵」,如此大陣仗,怎麼會在搜索的時候,拿了一張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
臺北地院迴應,本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雖然搜索票上法官沒有簽名,但依法簽名與用印即有相同效力,搜索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