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培訓成被訴噩夢?要“避坑”更要“填坑”
據2月18日新華社報道,近期,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受理16起涉及演出經紀糾紛案件,被告均爲年輕女性,其中15人爲在校大學生,原告則是同一家傳媒公司。該公司宣稱可簽約全球範圍內演藝事務合約、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專業團隊量身打造素人“網紅”……而看似光鮮靚麗的“造夢”計劃背後,卻是“違約”被起訴、被要求賠償數十萬元的“噩夢”。爲有效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法官與原告律師闡明相關事宜,最終該公司選擇撤訴。
令人咋舌的案件,撕開了網紅培訓行業的遮羞布。當“素人變網紅”的夢想被包裝成免費培訓、專業孵化的誘人承諾,年輕人踏入的卻可能是精心設計的陷阱。這不僅是個人與企業的糾紛,更是新興行業野蠻生長留下的陰影。對此,在教人“避坑”的同時,也要合力“填坑”。
網紅經濟的崛起,爲年輕人打開了一扇通往名利場的門,然而門檻越低,暗坑越多。涉事傳媒公司以“免費孵化”“無需直播”爲餌,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法律意識淡薄的弱點,在合同條款中埋下高額違約金、嚴苛工作時長等“地雷”。簽約前滿口“合同模板不作數”,簽約後立刻翻臉“按條款執行”,所謂“造夢計劃”也變成了披着合法外衣的精準圍獵。
上述案件也折射出行業規範缺失、監管滯後等深層問題。如今網紅培訓行業魚龍混雜,個別黑心機構以“零門檻、高回報”爲噱頭,實則通過虛增成本、設置違約陷阱牟利,而相關法律對“霸王條款”的界定模糊,加之受害者對“誘導簽約”舉證困難,維權過程舉步維艱。
治理網紅培訓行業亂象,不但需要個人提升法律意識、審慎簽約,而且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對網紅培訓機構的審查和監管,嚴厲打擊和處罰虛假宣傳、誘導簽約等違法行爲,需要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網紅培訓機構的法律責任和監管要求,爲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對於已經出現的不法行爲,更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從而形成有力震懾,而非令不法機構僅以撤訴收場、毫髮無損地溜走。
“有夢想誰都了不起。”只有每個人都提高警惕學會“避坑”,相關部門及社會積極行動起來“填坑”,網紅培訓行業才能迴歸正軌,在助人圓夢的道路上發揮更多正向作用。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