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市長鄧真曉,一審被判11年半!

9月3日上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亳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鄧真曉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對其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鄧真曉利用其擔任臨泉縣委書記、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主任、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區黨工委第一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調整項目規劃、獲得貸款擔保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124.597193萬元,其中未遂人民幣1548.59887萬元。2016年至2017年,鄧真曉在臨泉縣土地出讓過程中,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安排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採取超規模出讓土地、文旅項目捆綁商住用地及設置競買人限制條件等方式出讓土地,致國有土地資產損失人民幣3.59872億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鄧真曉的行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均應依法懲處。鑑於鄧真曉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犯罪系未遂,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贓,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鄧真曉(資料圖)

公開履歷顯示,鄧真曉,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他長期在安徽任職,曾任合肥市瑤海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合肥市瑤海區委副書記;合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城管局局長;廬陽區委副書記、區長;阜陽市臨泉縣委副書記、代縣長;臨泉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阜陽市委常委、臨泉縣委書記;亳州市委副書記等職。2021年7月起任亳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後於一個月後去代轉正。鄧真曉是第十屆、十一屆安徽省委委員。

2022年11月28日,鄧真曉任上被查,2023年11月被“雙開”。通報指出,鄧真曉忘乎所以,大搞官商勾聯,違規接受宴請,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縱容不法商人插手幹部人事工作,干預插手財政資金使用;私德不修,品行不正;甘於接受“圍獵”,公然進行利益輸送、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爲追求個人政績,擅權妄爲、我行我素,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

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安徽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鄧真曉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值得一提的是,鄧真曉還是位“網紅”市長。他名叫“中原牧場大臨泉”的微博賬號擁有6.5萬粉絲,其中發佈內容大多爲任職地相關宣傳、個人隨筆、生活記錄等,且與網友互動頻繁。

來源:上觀新聞、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