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 女罵公婆罰5千 人妻曖昧網公 判賠2萬
高雄一名女子認爲丈夫偷吃,在家門口向公公大吼「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又發送傳單「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等語的傳單,被丈夫告上法院,高雄地院審理,傳單部分因未指名道姓,判她免賠,但當街叫罵的舉動被依誹謗罪罰5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1名女子認爲丈夫偷吃,在家門口向公公大吼「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又發送傳單痛罵婆婆,離婚後被丈夫告上法院,高雄地院審理,傳單部分因人妻未指名道姓,判她免賠,但當街叫罵的舉動被依誹謗罪判罰5000元。另位人妻則是與網路認識的男子傳曖昧對話,法官認爲2人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需賠償2萬元遮羞費給正宮。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太太婚後感情逐漸消磨,最後走上離婚一路,但楊妻於前年6月25日中午,在公婆家對着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不僅如此,同年9月16日,她又在住家附近騎樓及道路,發送「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8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等內容傳單,楊男不滿提出告訴。
高雄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楊男非公衆人物或擔任、參選公職,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依犯誹謗罪,處楊妻5000元,可易服勞役;至於發送傳單部分,由於未指名道姓,雖傳單內有「陳老師,請問你都是這樣教學生與孩子的嗎?」,但陳老師在高雄比比皆是,一般人無法憑此就知傳單內容是在指誰,因此判無罪。可上訴。
另位人妻林姓女子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劉姓男子,2人不僅成爲網路情侶,還傳送「要記得想我」、「整天只想有的沒的、超色的、不要碰我了」等曖昧訊息,還曾到高雄找劉男約會,林女丈夫黎姓男子發現後提告,橋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爲林、劉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2人需賠償2萬元遮羞費給黎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