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騎滑板車被開“奇葩罰單” 交警手寫發票(圖)
(原標題:網友騎滑板車被開“奇葩罰單” 交警手寫發票(圖))
網友提供的罰款單
昨天,被網友們戲稱爲又一張“奇葩”交通罰單再次在朋友圈刷屏。罰單的理由是在馬路上玩滑板車!事實上,記者從交警那裡瞭解到,還有很多交通違法行爲,人們常常這樣做,卻被“不小心”忽略或漠視了。記者 尚淑莉 馬佳麗
記者覈實
在道路上騎滑板車是要被罰的
昨天上午,網友“Enjws-s”在網上爆料稱:“倒黴到家了,騎滑板車被罰,關鍵這個交警也是醉了,系統裡面根本找不到罰款原因,胡亂扣一個滑行工具禁止上路的名頭,發票還是手寫的,這怎麼弄。”
記者看到,該網友同時還附了兩張交警處理的判決書,判決書上寫明該被處罰人於2016年07月10日10時44分,在文一西路花蔣路口的路口處,實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違法行爲(代碼3014),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第一項規定。決定給予罰款20元的規定。
隨後,記者也從交警那裡證實,這樣的罰法並不誇張,在道路上騎滑板車是要被罰的。像現在廣場上常常可以看到年輕人玩的“兩輪平衡車”,如果駛到馬路上來,也是屬於同一類型的違章——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因此,交警認爲,這張關於滑板車的罰單處置得當。
交警提醒
“分心駕駛”都可能受到處罰
事實上,在我們身邊,被我們漠視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爲也不少。
對於都市的上班族來說,早上的時間總是那麼的緊迫和凌亂,而早餐的選擇基本上就是路邊有什麼就吃什麼。很多車主爲了節約時間就會選擇一隻手開車,另一隻手拿着早餐邊開邊吃。這種吃法非常容易造成因注意力不集中被食物噎住,而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這些食物很可能就不是噎住那麼簡單了,而是嗆進氣管內造成更嚴重的危險。
而一些老司機則喜歡在車裡備點水,渴了的時候喝一點。開車時喝水是比吃東西更加危險的行爲,因爲駕車喝水時,一旦急剎車或者發生緊急事情,很可能就嗆到了。如果是喝茶水或者熱飲,那麼也可能造成燙傷。
“高速上我們看到司機開車時喝水的話,會把他攔下來罰款的。我們主要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規定,認定該駕駛人存在“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台州高速一姓王的交警告訴記者,開車中因發微信、吃東西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大多是有五六年以上駕齡的老司機,他們對自己的駕駛技術盲目自信,以爲有經驗,能夠掌控突發狀況,卻不料事故就發生在大意的那一瞬間。
昨天下午,金報記者還來到杭州體育場路和環城西路交叉口,隔着厚厚的玻璃,記者看到不少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戀戀不捨地向手機瞄上幾眼,而趁着等紅燈的幾十秒空閒,司機們更是齊刷刷捧起了手機,這副場景讓協管員真的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
陳師傅做交通協管員已經很多年了,他告訴記者:“有些司機在等紅燈的時候一直低頭看手機,等到綠燈亮的時候也沒有開車,後面的車都完全堵住了,開車不專心分神,真的非常危險,我看了都着急。”
杭州市西湖區交警大隊的朱警官對記者說:“開車打手機其實是屬於‘分心駕駛’,像駕駛員看汽車導航、用手機通話、與乘客說笑、吸菸、吃東西、喝飲料、與乘客打鬧、收看編髮手機短信、找東西(CD、食品)、化妝等行爲都屬於這一類,這些都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機動車如果是60公里時速的話,一秒鐘就有十米的路開出來,三秒鐘就好幾十米出去了,從低頭再到擡頭,最快也要2秒,當發現前方有情況時,已經來不及了。”
交警部門對各類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作出處罰的案例不少,“只要手離開方向盤,無論是在看書、看手機、拿東西吃,都屬於妨礙安全行車的範疇之內,交警認定這一行爲影響行車安全就可作出處罰。”朱警官說。
不可忽視
“三標”不按規定張貼,也要處罰
稍有留心的人應該都看到過,汽車擋風玻璃副駕駛一側上方,都會貼着一些標誌,它們分別是保險標誌、車輛年檢標誌和綠色環保標誌。但是,也有很多司機,領了標誌之後,就直接往車裡一放,“我覺得都是按照規則領取的,交警查的時候給他們看一下不就好了。”司機老陳告訴金報記者,雖然是十幾年的老司機了,不過對於貼標誌這事確實不會在意。
金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上路,這三張標誌都是要按規定張貼好的。如果未放置車輛檢驗合格標誌的,要進行罰款20至200元,記1分。如果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或者逾期未年檢,那就可以按照未放置保險標誌,或者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扣留機動車。
金報記者從杭州交警部門瞭解到,這裡指的標誌,不僅要有,而其還要貼在指定位置纔算過關,說得再簡單點,如果有年檢和環保標誌,但不願意貼,而是放在車子的手套箱裡,就算拿出來給交警看,也要受到罰款處罰。
而對於網上最近熱傳的不貼標誌在高速入口被罰的消息,杭州交警部門也給了回答,“對於車輛張貼標誌的檢查,一直以來都是常態化在進行的,並不是最近纔開始查,高速交警有專門的檢查分隊,隨機在各個高速收費站進行相關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