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約定進行信披,世旅(杭州)資管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4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發佈關於對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浙江證監局指出,經查,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以下四項行爲:

一、未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未發現所管理產品及其執行事務合夥人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由非本機構僱傭人員進行私募基金推介。

二、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信息披露。

三、委託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單位從事資金募集活動。

四、未嚴格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未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未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以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進行回訪確認,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浙江證監局發佈的《關於對藍紹廣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因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業務存在上述問題,藍紹廣作爲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資經理,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公司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對藍紹廣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天眼查App,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6月,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從事金融業爲主的企業,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爲藍紹廣,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藍紹廣通過上海璽澤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持有世旅(杭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爲公司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