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安條例2人被捕 港警指涉散佈城大教授假遺言
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逮捕一男一女。圖爲警方押解41歲男子至大圍顯徑街與顯田街交界進行調查。(圖/取自香港文匯網)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31日宣佈,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爲」罪逮捕一男一女。香港文匯報指出,兩人涉嫌在日前香港城市大學一名教授輕生事件中僞造死者遺言,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共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兩人最重恐被判刑7年,若遭認定涉嫌勾結境外勢力更可判刑10年。
據多家香港媒體日前報導,香港城市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教授李衍樺8月25日於港鐵九龍塘站落軌輕生。後網上流傳出一份聲稱是李衍樺在社羣平臺朋友圈寫下的「遺言」,引起輿論高度關注。該遺言寫道,「23條立法塵埃落定,天空灰濛濛的」,並稱自2019年後,「自已沒有一天是真正快樂」。
內容指,作爲失落一代,對香港的明天不再有期待,對世界亦沒有任何留戀。這份「遺言」並引用樂團Beyond《海闊天空》歌詞,「原諒我一生放縱不羈愛自由」,並稱「我想被火車碾碎的感覺應該和被坦克碾碎差不多吧」,「能在這座我深愛過的、和我『同歲』卻日漸衰落的城市用這樣慘烈的方式結束生命大概也是一種浪漫吧。」
根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網31日消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一名41歲男子和一名28歲女子,兩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爲」罪。 調查顯示,被捕女子涉嫌就最近一宗自殺事件發佈虛假的「死者遺言」,被捕男子則涉嫌持續在多個地點放置所謂「悼念燈箱」,內容均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共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憎恨。
香港文匯報指,遭捕男子姓李是送貨散工,女子姓劉則是公務員,兩人並不相識。其中,劉姓女子在城市大學教授李衍樺輕生後,涉嫌惡意捏造和「加工」其遺言,再發放到連登討論區及其他社交平臺,「蓄意挑起社會矛盾及煽動仇恨」。
李姓男子則自2019年來,「受黑暴文宣、反華媒體及網上虛假資訊『洗腦』」,近日看到有關「假遺書」後採取行動,到城大附近掛上貼有假遺書及煽動仇恨訊息的燈箱,煽動市民「悼念」李衍樺。
文匯報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生效,其中第24條取代了舊有的《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並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爲、發表具煽動意圖的文字或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複製或輸入該刊物訂爲「煽動罪」,最高刑罰爲7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爲,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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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李衍樺8月25日於港鐵九龍塘站落軌身亡後,社交平臺即出現一篇被認爲是其「遺言」的發文截圖。(圖/取自X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