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家驊未涉及假球 不違反運彩發行條例的重刑

閻家驊。(圖/記者季相儒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男籃、前SBL臺啤教練閻家驊日前被爆出涉及簽賭國內外賽事,經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賭博罪將他緩起訴,但由於並未涉及「打假球」,因此不違反2016年新增的「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閻家驊曾帶領檯啤奪下4座SBL冠軍,是史上唯二擁有4座冠軍的總教練,但他涉嫌在104年起,透過「天下運動網」簽賭國內外賽事,甚至在擔任瓊斯杯中華男籃領隊期間,涉及瓊斯杯簽賭,遭檢方起訴。

經調查後,閻家驊認罪,臺北地檢署依賭博罪將他緩起訴,須繳100萬臺幣給予國庫,並擔負義務勞務120小時

教練、球員甚至隊職人員若涉及簽賭,多會讓外界產生是否有假球的疑慮,而爲了防堵假球事件,於2016新增的「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其中明確表示:「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結夥三人以上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閻家樺並未涉及打假球,因此不違反此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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