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不是每檔標的都有權證

文/吳東安

常有投資人詢問,爲何我想買某檔股票權證,但市場上卻沒有相關權證,譬如近來味全事件,投資人想買認售權證放空,但市場上卻沒有味全的相關權證,這是因爲發行權證必須符合期交所的規定才能成爲標的上櫃股票則須符合櫃買中心規定),因此並非券商想發行就可自行決定。

以上市權證爲例,標的股票的市值須達100億元以上(上櫃爲40億元),其次在流動性方面,需滿足最近三個月成交股數佔總發行股數比例達20%以上(上櫃爲10%以上)或者最近三個月月平均成交股數達1億股以上(上櫃爲3千萬股以上)。

財務狀況必須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覈或核閱之財務報告虧損,或者經會計師查覈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雖有虧損,但無累計虧損者(上櫃相同)。根據以上的標準,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會在每季季初公告可承做權證的標的。

工業電腦龍頭研華爲例,由於研華股本較大,最近一季股本爲62.96億元,而研華7至9月累計成交73253張股票,月平均成交量未達1億股,且三個月累計成交未達發行股份總額的20%,所以導致工業電腦龍頭無法發行權證,而相同產業的股本較小的威強電卻符合標準可發行權證。

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會在每年的1、4、7、10月的首個交易日公告可作爲權證之標的股票,有興趣的投資人也可以自行上網查閱。

現任工銀證券金融商品經理

經歷暨南國際大學 經濟所、臺工銀證券新金融商品部 (94年迄今)

講師經歷:證券商公會權證教育訓練講師、證交所權證投資說明會講師、經濟日報第三、四屆權民搶百萬活動講師、臺灣工銀證券權證講師、非凡電視 權民理財王來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