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儘速取得許可 石油氣公司3人涉以禮券行賄公務員獲緩起訴

今嘉義地檢署偵結,李姓技士不起訴,石油氣公司3名員工緩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

嘉義市一家石油氣股分有限公司3名員工爲儘速取得道路挖掘許可,涉嫌以遠東百貨萬元禮券和星巴克禮盒,意圖對交通部第五區工程處水上工務段李姓員工行賄,李姓員工發現禮券後主動移請調查,結果不僅石油氣公司3員工被法辦,代送禮盒的自來水公司李姓技士也被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調查,今嘉義地檢署偵結,李姓技士不起訴,石油氣公司3名員工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嘉義市一家石油氣公司爲辦理「大業街開發建設案瓦斯管線銜接工程」,向公路總局第五區工程處水上工務段申請臺18線16公里處道路挖掘許可,由於一直沒拿到許可,該公司張姓工務部副理、吳姓工務組長及陳姓養護組長共同研訪後決定利用春節送水上工務段李姓承辦人員禮券,希望能儘快取得開挖許可。

2021年1月21日張姓副理將向公司申請的遠百面額千元禮券10張交給吳姓工務組長,再由吳轉交給陳姓組長,陳又自行購買星巴克禮盒,交給不知情的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李姓技士,李姓技士2月3日前往水上工務段辦公室,將提袋放在李姓員工座位下方離開,李姓員工將提袋提回家後,才發現裡面有萬元禮券,隔天主動移請政風室依請託關說規定登錄,法務局廉政署2021年12月15日執行搜索,查扣簽呈、禮券申請單等資料,並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行求賄賂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認爲,張姓工務部副理等3人均無前科,且均坦承犯行,加上行賄金額在5萬元以下情節輕微,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本應減輕或免除其刑,3人一時失慮爲使公務員加速審覈挖掘道路許可流程,歷經司法程序應有所警惕,因此以緩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張姓工務部副理等3人緩起訴期間爲1年,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於轉送禮券的自來水公司李姓技士,檢方調查認爲與行求賄賂構成要件不符,且查無其他證據證明技士犯行,以不起訴處分。

禮券行賄嘉義地檢署貪污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