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成功!baby兩起名譽權案一審勝訴被告需賠9萬

本站娛樂10月31日報道 31日上午,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宣佈楊穎(Angelababy)兩例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件一審勝訴

聲明中寫道,用戶於某、用戶沈某某因分別在其註冊的帳號中發佈大量針對楊穎的嚴重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構成對楊穎的侮辱及誹謗,侵犯了楊穎的名譽權。法院依法分別判令於某、沈某某在涉案網絡帳號中登載致歉聲明,並向楊穎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共計9萬元。

這不是baby勝訴的第一起名譽權案件了,此前,北京互聯網法院曝光一起名譽權案的民事判決書。被告稱baby楊穎與黃曉明離婚最大的原因是爲資源“獻身”而被撞破,而撞破人爲曾和楊穎一同搭檔過的鄧倫文中還稱楊穎“獻身”導演、製片人這件事情圈內人都知道,所以黃曉明抹不開面子才選擇離婚。不僅如此,文中還充斥着楊穎和鄧倫“車震”等字眼,十分粗俗。

最後法院判決,被告需要賠償Angelababy精神損害撫慰金2.5萬元,經濟損失5000元,合計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