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動融資租賃訴源治理,各方在浦東法院 陸家嘴金融城 金融糾紛治理法官工作室展開熱烈討論……

爲更好地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促進浦東新區融資租賃產業高質量發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開展融資租賃糾紛訴源治理,近日,我院與上海自貿區陸家嘴管理局在浦東法院 陸家嘴金融城 金融糾紛治理法官工作室聯合舉辦“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推進融資租賃糾紛訴源治理”研討會。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曄弘,上海市浦東新區司法局副局長張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陸家嘴管理局副局長樑慶出席研討會。來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監管三處、上海市浦東新區司法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工作局、上海市融資租賃行業協會等單位的相關領導,部分市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公證機構、調解組織代表、融資租賃企業代表等80餘位嘉賓參加研討。

包曄弘副院長對各位嘉賓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她提出,當前融資租賃行業的訴訟需求與法院司法供給之間的矛盾仍然較爲突出,如何讓訴源治理在融資租賃糾紛化解方面取得實效一直是我們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期待本次研討會通過多方的智慧碰撞,凝聚糾紛妥善處理的共識,以協同共治理念構建融資租賃糾紛訴源治理新格局。

張斌副局長指出,基於當前浦東新區融資租賃產業發展和融資租賃糾紛多元化解需求,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調解資源的投入,推進調解組織工作機制完善,探索建立專、行業金融糾紛調委會即浦東新區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形成“商事調解在前、人民調解兜底”的良好局面。建議由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合作,共同推進專業化調解員的隊伍培育,加強法治宣傳,爲融資租賃企業合規經營、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指引。

樑慶副局長表示,當前陸家嘴區域融資租賃企業集聚,大多具有深厚的產業背景,深耕產業發展、服務集團主業,積極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和作用。通過本次研討及融資租賃合同示範條款的發佈,有助於加強市場主體與人民法院、監管機關、專業調解組織、公證機構的對接溝通,發揮“業界共治”的資源整合優勢,進一步健全融資租賃行業糾紛解決機制。

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徐文海副教授提出,在我國金融領域多元解紛體系構建中,首先要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尤其是商業化商事調解組織的重要作用,由市場承擔起應有的解紛成本;其次,金融行業監管機關及司法行政機關應主動擔負起責任,促進金融糾紛的預防和化解;第三,司法裁判是糾紛解決的最後一道屏障,在多元解紛體系中要爲調解協議獲得強制執行力提供法律支持,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5條的規定,對邀請調解組織相關調解協議進行類型化處理。

市人大代表、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堅就法院如何推動融資租賃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提出相關建議:一是對融資租賃業務模式進行梳理,針對不同業務預先制定要素式審判模板, 簡化訴訟流程;二是加強數字賦能,對權利義務相對明確的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利用科技手段實現智能化審判;三是充分利用人民調解、商事調解和律師調解 等渠道,多管齊下協同推進糾紛化解;四是加強對調解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法治宣傳, 提升訴前調解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會上,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副處長程暢、市金融管理局監管三處副處長郭映蓮、區金融工作局地方金融管理處(行政審批處、綜合監管處)處長餘佩珍、市融資租賃行業協會秘書長趙宏偉,以及公證機構、調解組織、融資租賃企業代表分別圍繞監管服務舉措、公證功能發揮、調解組織建設、融資租賃行業期待等議題作交流發言。

最後,上海高院金融審判庭副庭長沙洵作總結髮言。 他表示,本次研討會以融資租賃訴源治理爲議題,是貫徹落實市委相關工作要求和推動《上海市促進融資租賃業服務實體經濟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重要舉措,對於推動融資租賃糾紛案件的訴前化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浦東法院是本次推動市融資租賃糾紛訴前調解工作試點法院之一,希望浦東法院金融庭擔負起職責使命,進一步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融資租賃糾紛解決機制,也期待各方攜手,共同促進融資租賃產業高質量發展。

研討交流前,浦東法院副院長包曄弘向融資租賃行業協會及企業代表發放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融資租賃合同示範條款(一)》。針對金融審判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浦東法院金融庭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平等保護融資租賃企業和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爲導向,以糾紛的預防化解爲目標,形成了第一版“融資租賃合同示範條款”。示範條款的發佈受到與會業界代表的熱烈歡迎。

會上,浦東法院金融庭還通報了浦東法院2023年度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審判情況,分析了此類案件的變化態勢和主要特點,並就進一步優化融資租賃營商環境、促進企業合規經營、推動糾紛便捷有效化解提出建議。

下一步,浦東法院將繼續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成果轉化成推進矛盾糾紛公正高效化解的實踐,繼續加強與融資租賃監管機關、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公證機構等溝通與協作,將融資租賃糾紛訴源治理工作作爲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舉措,努力繪就司法服務保障金融業發展的新“楓”景。

(掃描二維碼查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金融審判庭融資租賃合同示範條款(一)》)

素材來源丨金融庭

本版文字丨肖 瓊

本版攝影丨曹贇嫺

責任編輯丨周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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