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啓惠專訪(一)/爲不存在的罪付出清譽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啓惠接受《ETtoday新聞雲》獨家專訪,他強調從未參與技轉,沒有做任何不法或不道德的事。(圖/記者李毓康攝)
從呼聲最高的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到因浩鼎案被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前中研院長翁啓惠從當初回國服務的臺灣之光,到如今官司纏身並遭到國人輿論審判,他在在強調從未參與技轉工作,也未曾私下交付材料給廠商,更從未做任何不法或不道德的事。
對於受到外界誤解,他深感遺憾,他認爲,是因爲檢方與社會大衆對於技術移轉不瞭解而造成嚴重的誤會。因爲技轉是生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若非透過技轉,研究成果無法造福社會,研究的影響力也就有限。
曾對外發出聲明,「臺灣輿論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譽和人格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後,臺灣又獲得了什麼?獲得國際優秀人才不再返鄉貢獻,正式阻斷歸鄉路」,翁啓惠擔心的說,他的案例將造成海外學人不願回國貢獻,這對未來臺灣產業的發展,絕對有負面的影響。
「因爲有研究纔有發明,有發明纔有技轉」,這種產學合作的模式,在國外可是被大大推行,尤其在生技產業界,更是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在國際生技產業中,得到多個國際研究大獎的翁啓惠解釋,研究人員只能做基礎研究,不可能直接做出藥品、產品,進入市場;所以基礎研究完成後,爲了讓研究成果能夠變成造福社會的藥品、產品,只能將研究成果技術移轉給民間的廠商,接棒繼續研究、實驗,最後才能成爲實際的藥品、產品,這就是技術移轉真正的目的。
基礎研究技術移轉後順利發展成藥品、產品,在生技產業的成功率僅有5%~10%,因此後續接棒的研究者、實驗者,將有大比例的失敗可能,要冒很大的風險。也因此,以國外的實例來看,研究單位完成基礎研究後,政府通常鼓勵技術移轉,讓有資金、有興趣及能力的廠商接續研究與實驗,政府就可以分散失敗風險。
「在國外這是被鼓勵的!」翁啓惠說道,「如果一個教授研究的東西沒有價值,那會被看不起的!但在臺灣好像相反,你最好不要去碰技轉,就好好花政府的錢、做研究、發表論文就算了。」對他來說,「研究就要有影響力,而影響力就是研究成果被髮展成藥品、產品,得以造福人類!」
▲放棄國外高薪回國的翁啓惠,一心只想提振臺灣生技產業。(圖/記者李毓康攝)
翁啓惠在美國的多項研究,經過技轉後,發展成治療10種以上癌症的產品與疫苗;而中研院的重大技轉案中,更有一半以上都是他的研究成果。「回來就是想幫忙!想幫忙臺灣的研究環境跟臺灣的生技產業。」翁啓惠無奈的表示,臺灣的生技產業因法令不足,發展受到很大的限制,爲此,他回國後,除了貢獻畢生研究結果外,還協助政府修定《科技技術基本法》、《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也協助「國家生技園區」及「中研院南部院區」的建立。他期待能讓臺灣的生技產業環境改變,讓法規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沒想到,最後卻要面對國人如此嚴重的曲解。
放棄國外的高薪,毅然決然回臺灣服務,希望協助政府發展生技產業,翁啓惠說:「沒想到最後變成這樣,我完全沒有想到。」訪談的最後,問他對於回臺灣發展會不會後悔,他說:「不會,我回來就是爲了要解決問題,但萬萬沒想到我自己出了問題,而且非常嚴重的被誤解……。但不會因爲這樣,我就選擇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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