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喊「立院不需遵守違憲判決」 王定宇:三寶的新法學常識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國會職權修法宣判部分條文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稱,按照大法官的邏輯,「憲法也沒有規定立法院必須要去遵守司法院所做的釋憲案」。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這是基本常識,酸翁曉玲的一番話,是違憲三寶新法學常識。
對於大法官做出的判決,翁曉玲指出,這對民主法治影響重大,這次國會改革法案重點,像是要求總統例行性常態化國情報告,明文立法院調查權,同時對人事審查進行規定,也制定藐視國會處罰,目的是讓政府官員,在國會殿堂不可以說謊、提供虛假資料,可是大法官卻將重要規定宣告違憲,「他們有學術、法治良知嗎?」。
翁曉玲強調,國會改革對藐視國會、虛僞陳述的處罰規定,其他國家都有,臺灣沒有訂的比其他國家嚴格,今天日本、德國、美國、法國都可以予以處罰,爲何臺灣不行?爲何說他們違憲?大法官現在就是在大幅壓制立法,膨脹行政權,「大法官現在成爲阻擋國會改革,阻擋國會監督政府最大幫兇」。
王定宇指出,憲法是根本大法,大法官是憲法規定唯一的釋憲機關,憲法法庭裁定、大法官釋憲文視同憲法本文,任何法律牴觸憲法無效。
王定宇嗆,對違憲三寶新法學常識而言,任何法律、憲法、憲法法庭裁定、釋憲文牴觸中國國民黨翁曉玲者,看她高興,不高興者通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