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迴避書狀不公開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給立院訴代穿小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做成暫時處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其提出關於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的聲請回避書狀爲何不公開?且憲法法庭書記處通知更指,書狀若超過20頁就只會公開前20頁,這場訴訟就是一場武器不對等的作戰,大法官球員兼裁判,憲法法庭處處給立法院訴訟代理人穿小鞋。

翁曉玲指出,這次與憲法法庭交手過程中,發現憲法法庭很多地方似乎是有意給立法院訴代穿小鞋,作業程序上既不透明公開,且處處設限。

翁曉玲說明,首先她質疑,由其提出有關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的聲請回避書狀,爲什麼不公開?在憲法法庭網站上只看到他們駁回此份迴避書狀的裁定書。對民衆而言,只看到結果,卻不知道爲什麼立法院機關代表會提出他們要回避的原因,這樣資訊揭露一半公平嗎?有維護民衆知的權利嗎?

翁曉玲續指,其次,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親自去憲法法庭閱卷,卻什麼也看不到,看不到作成這個案件的受理評議報告,也看不到會議記錄,只看到極爲簡單的記錄表格。

翁曉玲指出,按照憲法訴訟法的規定,聲請機關的訴訟書狀應該要送達相對機關,可是立法院根本沒有收到民進黨黨團、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的聲請書狀,黃國昌在憲法法庭公開詢問許宗力此事,許竟然說,憲法法庭網站有公開了,所以無須再送達,質疑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翁曉玲表示,8月1日下午收到憲法法庭書記處通知,該通知指,書狀如果超過20頁,他們只會公開前20頁。然而立法院訴訟團隊早在7月31號前就寄送書狀到憲法法庭了,這次要答辯的議題非常多,短短20頁,根本講不完,難免會寫超過20頁。

翁曉玲表示,再說憲法法庭要求書狀限於20頁的規定,不過就是內規,過去有太多釋憲案當事人繳交書狀也都超過20頁,照樣公開,也沒說只公開前20頁,超過的部分就不公開。真沒想到,憲法法庭這次對本機關訴訟代理人所提書狀,竟然只公開前20頁,後面就截斷了,書狀見首不見尾,這還是一份完整的書狀嗎?

翁曉玲說,一早幾位對國會改革釋憲案有興趣的教授們傳來訊息問她,爲什麼憲法法庭公告的立法院訴代答辯書狀不完整?她回答不知道原因爲何,這要問許宗力。以目前電子化作業程序而言,根本沒有公開全文的困難,莫非許不想讓全民清楚瞭解在這場世紀憲法訴訟案中,攻防雙方各自所提的法律論述,好讓社會公評嗎?

翁曉玲批評,如同之前多次提到的這場憲法訴訟仗,就是一場武器不對等的作戰,當大法官「裁判兼球員」時,這場比賽還有什麼好比的?還有什麼公平可言?即便如此,立院訴訟團隊仍會全力以赴,對抗這場不公平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