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鑑識呂介閔獲釋再審 高院首開庭被害人母很煎熬
民國89年7月間發生在北市內湖康樂街五號公園的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郭女男友呂介閔遭判13年定讞,並在入監服刑4年後,因高檢署再就死者胸前齒痕DNA鑑定與呂男不合而出現大逆轉,呂介閔獲釋再審,高院22日首度召開再審程序準備庭,被害人母親出庭前說,這實在很折磨,現在又要審判更讓人煎熬。
呂介閔再審今首開庭,他強調,沒有殺女友,被害人母親則說實在很折磨,如果他不是兇手,誰是兇手,司法應還家屬一個公道。(圖/資料照)
呂介閔15年前與郭姓女友吵架後,翌日郭女被發現下半身赤裸陳屍呂男家附近,檢方依殺人罪將呂起訴,呂男曾2度獲判無罪,但在更一審時法官查出死者乳房上有個可疑咬痕,案情出現逆轉,在採信法醫的「仇恨性咬痕」說法,呂被判刑11年,更二、更三審判刑13年,最高法院5年前依呂男測謊未過、死者胸部咬痕有男性DNA等間接證據,依殺人罪判呂13年定讞。
呂母則認定兒子是冤枉經多年奔走,高檢署今年初重新交由刑事局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郭女左胸咬痕的DNA與呂男不符,於是聲請再審獲准並釋放呂男,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再審,被害人媽媽在開庭前說。這實在很折磨,現在又要重新審判一遍真的很煎熬,如果他不是兇手,到底誰殺了女兒,司法要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庭訊時呂介閔說,他和女友感情不差,案發時他在睡覺,女友不是他殺的,希望法官找到真兇。法官最後則諭知下月20日再開庭,庭訊後,呂介閔面對媒體提問則是不發一語快步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