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鑑識呂介閔獲釋再審 高院首開庭被害人母很煎熬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民國89年7月間發生在北市內康樂街五號公園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郭女男友呂介閔遭判13年定讞,並在入監服刑4年後,因高檢署再就死者胸前齒痕DNA鑑定與呂男不合而出現大逆轉,呂介閔獲釋再審,高院22日首度召開再審程序準備庭,被害人母親出庭前說,這實在很折磨,現在又要審判更讓人煎熬。

呂介閔再審今首開庭,他強調,沒有殺女友,被害人母親則說實在很折磨,如果他不是兇手,誰是兇手,司法應還家屬一個公道。(圖/資料照)

呂介閔15年前與郭姓女友吵架後,翌日郭女被發現下半身赤裸陳屍男家附近,檢方依殺人罪將呂起訴,呂男曾2度獲判無罪,但在更一審法官查出死者乳房上有個可疑咬痕,案情出現逆轉,在採信法醫的「仇恨性咬痕」說法,呂被判刑11年,更二、更三審判刑13年,最高法院5年前依呂男測謊未過、死者胸部咬痕有男性DNA等間接證據,依殺人罪判呂13年定讞。

呂母則認定兒子是冤枉經多年奔走,高檢署今年初重新交由刑事局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郭女左胸咬痕的DNA與呂男不符,於是聲請再審獲准並釋放呂男,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再審,被害人媽媽在開庭前說。這實在很折磨,現在又要重新審判一遍真的很煎熬,如果他不是兇手,到底誰殺了女兒,司法要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庭訊時呂介閔說,他和女友感情不差,案發時他在睡覺,女友不是他殺的,希望法官找到真兇。法官最後則諭知下月20日再開庭,庭訊後,呂介閔面對媒體提問則是不發一語快步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