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欠臺糖1.7億!爲何不動用禁奢令追討 行政執行署這樣說

行政執行署

民進黨新系大老吳乃仁積欠國營事業臺糖公司1.7億,卻被爆料與北檢5名檢察官高檔餐敘,豪奢度日,引發各界關切吳爲何未列爲「滯欠大戶」, 動用禁奢命令追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4日表示,吳乃仁與臺糖之間的欠款,屬於民事案件,並非行政執行案件,執行署目前沒有吳乃仁執行案件。

執行署表示,臺糖前董事長吳乃仁積欠臺糖1.7億元案,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事件,非屬行政執行案件,臺糖公司如欲對其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因此臺糖公司已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而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執行分署主要職掌是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強制執行相關事項,以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經行政執行署清查,目前並無吳乃仁的案件系屬於執行分署。

行政執行署就滯欠大戶皆進行列管,並督導所屬各執行分署以團體辦案、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善用各項法定強制處分(如限制住居、核發禁止命令、聲請法院拘提、管收)等方式強力執行,力求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