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將進一步降低基金銷售費率,預計每年合計爲投資者節約450億費用
“近年來,受股市波動等複雜因素影響,特別是前兩年,部分權益類基金出現了一定虧損,公募基金行業中也暴露出經營理念偏差、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投資行爲短期化等問題。”證監會主席吳清在1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深入檢視剖析公募基金行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經過認真調研論證,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目前已形成初步改革方案。
一是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和定位。進一步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推動股東會、董事會、經營層勤勉盡責,牢固樹立以投資者爲本的經營理念。系統改革行業考覈評價體系,全面加強長週期業績考覈。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薪酬管理制度,着力強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與投資者利益的綁定,防止出現重規模、輕回報的經營傾向,避免片面的追求規模,不重視投資者的回報。要進一步穩步降低公募基金綜合費率,在已經降低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交易費率的基礎上,2025年起還將進一步降低基金銷售費率,這樣預計每年合計可以爲投資者節約大概450億的費用。
二是強化功能發揮,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實施方案》明確了公募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未來三年每年至少增長10%。公募基金的改革將會有助於實現這樣一個每年增長10%的目標。將在公募基金改革上做以下四方面的工作:第一個是推出更多適配投資者需求的產品,加大中低波動型產品創新力度,實現浮動費率產品試點轉常規。第二個是加快推進指數化投資發展,制定促進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實施股票ETF產品的快速註冊機制,原則上從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註冊,進一步便利各類中長期資金投資市場。第三個是強化監管分類評價引導,提高權益類基金規模佔比和長期業績等指標在監管分類評價當中的權重,引導基金公司將每年利潤的一定比例自購旗下的權益類基金。第四個是督促提升核心投研能力,建立基金公司投研能力評價制度,引導基金公司強化投研核心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大類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能力。
三是加強監管執法,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完善股東股權、人員管理、市場退出等重點領域法律法規。強化對基金投資交易行爲的引導和約束,堅決糾治“高換手率”“風格漂移”等過度投機行爲,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基金投資中的各類違法違規,加強基金公司信息披露的社會監督,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