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吸毒氣」開罰黑心廠千萬 檢起訴2人再追繳1.1億空污費
▲梧棲大華上膠廠排毒廢氣,環保局透過高科技儀器檢測確認。(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檢調警環追查梧棲區大華上膠廠疑似排放有毒廢氣,經透過無人機採樣確認揮發性有機物嚴重超標,開罰1070萬,另追繳大華5年空氣污染防治費1億1106萬餘元。臺中地檢署偵結,將羅姓負責人、王姓會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日前獲報,梧棲區製作PU皮的大華上膠廠疑似排放有毒廢氣。經透過「臺中地區檢警環林查緝國土犯罪聯合小組」平臺,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周佩瑩,指揮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站、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中區督察大隊與臺中市環保局深度稽查,運用高科技儀器及使用空氣監測物聯網系統,去年6月行動當日,以無人機搭載採樣管線,克服人員無法靠近不明管道排放口進行採樣的限制,經抽取廢氣至火焰離子偵測器進行量測,發現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高達5911ppm,明顯高於周界濃度。
專案小組發現,大華公司違法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含「甲苯」之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經比對結果,發現該公司申報揮發性有機物原物料有涉嫌短報情形,2020年6月間,查獲梧棲大華公司涉嫌繞流排放甲苯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環保局立刻開罰1070萬元。
中檢表示,大華公司另從2015年開始,未依實際原物料使用量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竟長期短報製程所使用之醋酸乙脂、丁酮、甲苯、PU、壓克力樹脂及其他含揮發性有機物之原物料量,每季短報比例高達88至100%。經覈算大華詐得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不法利益共5605萬餘元。
檢察官爲了防止被告脫產,2020年12月15日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扣押價值約6000多萬元的大華公司廠房土地。環保局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5條規定,向大華追繳5年內空氣污染防制費1億1106萬餘元。
全案偵結,55歲羅姓負責人、56歲王姓會計2人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等罪嫌,遭檢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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