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罰太輕 靖娟籲比照美日監禁
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失控衝入東湖市場附近小吃店,造成3死2傷。(民衆提供/林鬱平臺北傳真)
15歲曾姓少年17日偷開外祖父的休旅車,在內湖失控衝撞釀3死,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近5年全年齡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4萬起、約7萬人死傷,且案件量有逐年增加趨勢,增約22%,其中未成年無照涉入案件,平均每年造成6864人死傷,顯示無照違規惡化,痛批罰則與國際相比簡直不痛不癢。
近5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涉入事故中,平均每年有6827人受傷、37人死亡,此數據爲事故中所有涉案對象。靖娟基金會調查,兒少無照駕駛案例集中六都以外,公共運輸相對不完善地區,動機多爲通學或打工,其次爲出自同儕或心理需求因素影響,例如想和朋友一起開車、好奇心、認爲開車的樣子很好看等。
「法令罰則過輕,無照代價不痛不癢!」靖娟基金會直言,臺灣現有罰則僅罰款與扣牌,沒限制人身自由,尤其對經濟條件優渥的犯罪者懲罰效果薄弱,依現有法條需造成嚴重危害才祭出人身自由限制。
臺灣無照罰則12000至24000元,連帶處分爲同駕駛罰款,記車輛違規1次,扣照3個月,扣牌1至6個月。觀察各國規定,日本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幣,記25點,取消駕駛資格2年,可送矯正學校,提供車輛者同駕駛罰則;美國6個月有期徒刑或300至1000美元,累犯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500至2000美元,連帶處罰者最高6個月有期徒刑或1000美元並扣車。
靖娟基金會指出,罰則輕、取締不易且累犯未重罰,使人存僥倖心態,許多國家無照駕駛除鉅額罰款,還有記點、監禁、送矯正機關參與強制課程等,尤其監禁或有期徒刑等不因經濟能力,而有不同懲罰效果的刑罰,較具嚇阻力。
因多數無照騎機車遭取締的兒少,具重複違規及其他危險駕駛並同出現的高風險特性,靖娟基金會建議參考戒癮再犯治療門檻,配合輔導與諮商,加入認知行爲矯治手段,或提供法律、輔導等專業服務資源。
靖娟基金會提到,未成年人與家庭關係也會影響駕駛行爲,後續輔導應同步對家長態度,研擬親職教育介入策略,同儕影響也是未成年無照駕駛原因之一,也應規畫教育輔導,另未成年無照多在偏鄉,籲同步調查並強化偏鄉運輸需求及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