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罰則輕 交部允檢討

十五歲曾姓少年無照駕車高速衝撞內湖區一處面線攤,釀成三死二傷悲劇,少年法庭審理後裁定收容。圖/讀者提供

臺北市發生十五歲少年無照駕駛事故,釀三死二傷,引發社會關注。靖娟基金會表示,近五年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四萬件以上,造成約七萬人死傷,且案件量逐年增加,主因就是法令罰則過輕,無照的代價不痛不癢,交通部則允諾將檢討法規。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車可處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反觀日本無照可處有期徒刑三年或五十萬元日幣(約臺幣十萬元);英國可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或一千英鎊(約臺幣四萬兩千元);美國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或三百至一千美元(約臺幣九千六百元至三萬兩千元),累犯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或五百至兩千美元(約臺幣一萬六千元至六萬四千元)。

靖娟基金會表示,近五年無照駕駛涉交通事故逐年增加,顯示我國無照駕駛違規事故嚴重惡化,臺灣現有罰則僅罰款與扣牌,對經濟條件優異的犯罪者懲罰效果薄弱,累犯也未特別處理,多數人存僥倖心態。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退休教授蔡中志指出,臺灣在一九九九年前,針對酒駕也沒有刑罰,當時酒駕平均每年釀一二五○人死亡,增訂刑罰並陸續加重處罰後,現在一年平均約三百人死於酒駕,可見刑罰具有一定成效。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指出,無照駕駛未成年比例二○二二年百分之八,去年百分之七,但今年到現在十月,已經百分之七。

交通警察大隊長陳勇華說,之前未成年比率會降低,是因一旦查獲就罰一萬二千元至二萬四千元,累犯除了罰款,可以針對車主扣照一個月,五年內二次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