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訓練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遷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學院(現公安大學)內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學院西藏班遷回拉薩辦學,稱自治區公安學校。1965年3月改稱西藏自治區政法幹校。1973年6月改稱西藏自治區公安局公安學校,1974年12月恢復西藏自治區政法幹校,1978年5月又複稱爲西藏自治區公安局公安學校。1980年11月經自治區政府批准,易名爲西藏自治區人民警察學校,隸屬自治區公安廳,並正式開辦學歷教育。2003年4月16日經教育部批准,改建爲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同年9月8日掛牌並開始招生。
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爲政法序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廳級建制,由西藏自治區公安廳主管。學校內設辦公室、政工人事處(紀檢監察室)、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總務處、偵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基礎部、培訓部、科研所等12個副縣級機構,總編制375人。現有教職工135人,其中專職教師68人。有在校生1318人,其中普通專科生880人,試點班289人、函授生149人。現有援藏教師10人。開設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偵查、國內安全保衛、交通管理工程、經濟犯罪偵查、信息安全與網絡監察、公安文秘8個專業。學制三年。
多年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親切關懷下,在公安廳的正確領導和教育廳的大力指導下,通過學校黨委一班人和全校教職工的共同努力,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本着爲公安教育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政治建校、從嚴治校,不斷改革創新,紮實勤懇敬業,積極開展學校的各項建設工作,使學校的管理、教學工作逐步實現規範化和正規化。從1980年的中專教育到現在的大專教育,29年來培養了大批符合我區公安工作特點的實用型人才,爲西藏公安戰線培養輸送了2600多名公安專業畢業生,培訓輪訓在職民警10000多人次,培訓保安等1800多名。畢業生遍佈全區各級公安機關,絕大多數已成爲業務骨幹,有的已走上處、局、科、所、隊等領導崗位,在西藏公安工作的第一線發揮着重要作用,爲維護西藏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學校始終堅持“政治建校”,努力培養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具有創新意識、創新能力,適應新時期警務工作需要的,在實戰中能夠確保做到“打得贏、說得過、追得上”,符合我區公安工作特點的新型人才。
爲突出公安院校辦學特色,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增加實踐課的開出率,滿足實驗教學的需要,學校始終重視加強實驗室建設。現有痕跡檢驗室、模擬審訊室、屍體解剖室、刑事照相實驗室、文件檢驗實驗室、偵查實驗室、多媒體語音室、微機室等。有85%的科目實現了多媒體教學。學校規劃將繼續大力加強實驗室建設,重點建設好物證檢驗、法化、刑事照相等實驗室,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把學校的重點實驗室建設成爲西藏刑事科學技術和物證檢驗的重要基地。
通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學校的各項工作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曾被授予“全國文明禮貌月活動先進集體”和“全國公安戰線文明單位”稱號;榮獲“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自治區文明學校”、“五四紅旗團委”、“取締‘衝拉亞歲’先進集體”、“民族團結先進集體”等稱號;在全區大型安全保衛活動中更是多次獲得嘉獎。尤其是2008年以來,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在維穩執勤及反分裂鬥爭中經受住了血與火、生與死的考驗,用自己的執著和勇敢樹立了人民警察和預備警官的良好形象,圓滿完成了上級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爲維護西藏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在今後的發展和建設中,學校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全區公安工作爲核心,以培養公安實用型專門人才爲重點,科學構建學科專業、實驗、訓練體系,大膽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強化隊伍建設與管理,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爲構建和諧西藏、平安西藏、小康西藏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