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弊案 監委彈劾陳永康4人
監委指出,陳永康及蒲澤春在擬定招標文件過程中,未督促所屬審慎評估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等能力,就大幅放寬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爲不低於預算金額200分之1,讓資本額僅1.7億元的廠商參與359.2億元的招標案。
監委表示,慶富除未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及報告,也無授信額度可動用,根本不足承擔造艦費用。國防部在2017年與慶富解約,泛公股銀行承受鉅額貸款呆帳仍由全民承擔,陳、蒲應就獵雷艦建案任務失敗負最大行政責任。
王端仁與陳文深在2016年10月7日到慶富公司,商議如何協助取得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討論BOT、逕予出租、標租、如何排除其他廠商競標等不當談話內容,引發大衆質疑偏袒特定廠商的不良觀感,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予以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