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隨機攻擊!酒瓶刺頸無辜女滿身血 他辯「魔鬼指使」
簡男拿玻璃酒瓶隨機攻擊,王女頸部遭刺滿身是血。(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萬華區西町鬧區今年(112年)初發生隨機攻擊案件,簡姓男子在1月23日晚間11時許,手持玻璃酒瓶尾隨王姓女子,趁其不備攻擊其頭、頸部,王女驚嚇之餘趕緊雙手護住頭,逃往路旁騎樓向吳姓男子求救,吳男見狀立即出面制止,簡男才停止攻擊。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將滿身是血的王女送醫急救,醫院檢傷發現其臉、頭、雙手多處撕裂傷,左食指肌腱斷裂、左橈動脈斷裂、右中指及小指伸肌腱斷裂、右食指及無名指伸肌腱部分斷裂。
警方趕抵現場立即壓制簡男逮捕,全案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送辦。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簡男供稱,「我持酒瓶攻擊對方頭部,有要置對方於死地的意圖」。法官認爲,簡男拿的玻璃酒瓶有相當質量,而頭、頸部是人體重要部位,簡男攻擊王女頭頸部,足認主觀上存在殺害王女的直接故意。
簡男向法官表示,「我隔天要找粗工工作,我在便利商店,沒有地方睡覺,買東西吃,那時候我好像感覺看到有亡者照片,在地下停車場,接下來我感覺魔鬼上身,好像要做一些事情,引誘我做犯罪,要我去打人,試試看有沒有魔鬼力量,能很快速去打人。」
「當我覺得魔鬼指使我,我不能抗拒,我一旦抗拒,他知道折磨我方式,讓我感覺很討厭,一直重複,直到逼迫我願意配合,我配合他,也只是演戲而已,但那天我就真的相信了。」
簡男說,當天晚上我拿酒瓶攻擊王女,當天我有印象,但很模糊,我一直戳她頭部,直到發出哭聲,我才停止,路邊有一位男生大聲叫:「你幹什麼!」我才驚醒過來。
法官檢視簡男病例並送精神鑑定,簡男攻擊王女時,因「思覺失調症」,「至少」已達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顯著減低的情形。且在鑑定時也承認,即使現實生活中遇到所謂走投無路等困境,也不應完全歸責他人用暴力作爲擺脫自身困境的方式。
精神鑑定人認爲,若推斷簡男並非處於無其他替代方案可行性得以選擇其他作爲的狀態,則涉案行爲,應僅達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受思覺失調症之急性精神病症狀直接影響,而達顯著減低等語。
法官認,簡男對其所爲舉動仍有印象,但受精神疾病所苦,而配合其所謂「聲音」指引才犯案。檢視簡男所述及鑑定報告,足認案發時受思覺失調症之急性精神病症狀直接影響,對外界事物雖未全然缺乏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但已因心智缺陷,導致辨識能力,較普通人平均程度顯著減低,依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日前將簡男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年。爲避免其精神病症對他人及社會造成難以預料危害,並期達個人矯治及社會防衛之效,執行前施以監護5年。若經醫療院所評估已有改善,無繼續執行必要,得由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免除繼續執行監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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