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老人」悲歌?臺北社宅只能住12年 專家1句忠告:快做這事

專家提醒,年輕時沒買房,老了可能租不到房子。圖爲位於臺北市信義區的廣慈社會住宅。(資料照)

上了年紀的無殼蝸牛,在租房市場很難找到穩定的住處。臺中社宅最多隻能住6年,是六都唯一無法延長年限到12年的縣市。專家提醒年輕人,如果有能力的話要儘早買房,一旦老了,租不到房子,事實非常殘酷,養生村不是你想住就能住的。

臺北市社宅規定住滿12年就得搬離,未考量長者需求。市議員林珍羽日前表示,若65歲入住社宅,12年後必須搬離,早已是77歲的高齡長者,恐怕難以找到租屋處,無法安養晚年。

由於房東擔憂房客意外、無人照顧等問題,使得年老的長輩在租屋市場成爲弱勢族羣。林珍羽提到,北市65歲以上人口達54萬7380人,其中有12萬人沒有房產,而只有1成房東願意租屋給長者,居住正義歧視高齡者而淪爲空談。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在臉書發文指出,部分年輕人會認爲,老了如果租不到房子,大不了去住養生村,但事實非常殘酷,養生村並不是想住就能住的,除了需要一筆高額保證金,還要支付月租金、水電費和餐飲費,最關鍵的是,大部份養生村都要求入住的長者必須生活能夠自理,不能不良於行、或有重大疾病,若是疾病纏身者,就得去住照護機構,而照護機構費用更爲昂貴。

他說,就算身體康健、滿足入住的所有條件,也無法馬上搬進去,因爲好的養生村總是大排長龍,想入住必須等待候補。「再說句不好聽的,即使入住了,入住的那間房間不知已經換了幾個前輩?業者不會坦誠相告,所以體質敏感的人並不適合。」

何世昌提醒,有時候買房子並不只是租或買的問題而已,還關連到我們如何退休養老。眼光放遠,仔細思考自己想要什麼樣的晚年生活,那麼年輕時該不該買房,答案會更爲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