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41歲老婆太老 男子怒告媒人詐欺

基隆司法大廈。(張穎齊攝)

基隆市1名楊姓男子,去年3月透過婚介認識1名吳姓陸籍女子(41歲),2人在福建相親後,便在當地法院辦理公證結婚,還請客召開婚宴,怎料楊男卻在事後反悔,嫌棄女子太老,指控婚介的吳姓負責人(50歲)涉嫌詐欺,經基隆地檢署審理後,認爲婚約分明是兩情相悅,予以不起訴處分。

楊男因不甘單身多年,去年向「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外籍聯姻輔導暨婚介促進協會」負責人吳男尋求協助相親,並簽訂一條婚姻媒合契約,要求吳男必須安排20至30歲間的大陸及妙齡女子與他成婚,前後付了共20萬元,吳男於是引薦他前往大陸福建省,安排相親。

抵達福建後,吳男安排了10餘名陸籍女子供楊男挑選,楊男相中其中的吳女,認爲她是可以與他共度下半輩子的真命天女,於是興沖沖地和吳女到當地法院公證結婚,隔天又張羅了婚宴,邀請女子家屬等一同饗宴。

豈料不久,楊男認爲41歲的吳女並不符合他當初要求的年齡條件,覺得自己受騙上當,氣得控告媒人吳男違反契約內容涉嫌詐欺,基隆地檢署接獲後便着手審理,2人對簿公堂。

經檢方審酌後,認定楊男當初迎娶吳女,在當地法院公證結婚時,分明會知道對方身分證上的年齡,若嫌棄對方年紀太大,那更不會在隔天還召開婚宴,有違常理,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