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23日辯論死刑存廢 7大法官卸任前決定引爭議
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大法官訂23日在憲法法庭辯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死刑是否由大法官決定,且有七位大法官即將卸任,此時辯論此重大議題,適當性引發諸多討論。
法務部送交大法官的辯論意旨書堅持死刑合憲,並指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爲少數,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驟然宣告違憲,除可能引發社會對立與衝突,更侵越立法權,逾越權力分立界線,主張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
司法院昨搬出正在臺訪問的捷克憲法法院院長Josef Baxa之語,稱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應不受政治人物強烈抗議、頭條新聞或聚集的羣衆左右。
一旦判決死刑違憲,卅七名死囚定讞的案子都有機會翻案;若判決不違憲、但列出立法指導、限縮死刑條件,死刑犯也有機會獲再審。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撰文指出:過去政策制定者、立法者沒有具體有效的作爲,終於等到大法官接手。死囚的聲請理由書指出,憲法法庭作爲憲法維護者,就宣告剝奪生命權的死刑違憲,是不可迴避之維持憲法基本人權底線職責。
辯論代表陸續出爐,死囚的訴訟代理人包括過去曾爲馬曉濱死刑判決聲請釋憲的律師李念祖,此次與兒子李劍非齊上場,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推派曾長期投入廢死運動的監委高涌誠出席表達意見;法務部預計由檢察司長郭永發領隊,包括副司長簡美慧、留德的檢察官林麗瑩等人表達立場。
大法官指定的學者包括中研院研究員許家馨與黃丞儀、開南大學教授鄭善印、臺大教授謝煜偉,聲請方推薦臺大特聘教授顏厥安,關係機關推薦中正大學教授賴擁連,從學者提出意見書看,兼顧各種聲音。
依規定,憲法法庭辯論後,最快七月、最慢九月要作出判決;大法官列出的爭點,除討論死刑是否違憲,也要求說明如果違憲,應有哪些措施?如果合憲,是否應有所限制?對於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者,死刑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