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吳宗憲批裁判、球證、旁證 都是民進黨自己人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資料照)
憲法法庭今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言詞辯論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發表長文感嘆,此時此刻終於明白「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但是,如果放棄了,就真的結束,但他也會繼續奮戰到底,爲守護臺灣民主盡一份心力。
吳宗憲強調,國會代表人民,需要有可以監督政府的力量,力量則來自資訊。我們必須知道真相,纔有能力要求政府不要濫權,然而目前遇到的困境正是要不到資料,向官員索資,拿到的都是被篩選過、甚至塗黑的資料,試問這樣如何落實監督政府的職責?
吳宗憲細數民進黨執政8年間,發生的弊案包含,疫苗、口罩、快篩、雞蛋、武器採購、失敗的數位身分證,其中又讓多少無辜的人失去生命、賠了多少人民納稅錢,但究竟事實是什麼,我們到現在仍無從得知,這就是爲甚麼國會需要調查權的重要原因。
吳宗憲表示,有透明的資訊纔是監督、制衡的力量,但奇怪的是,此次裁定審查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沒有用廣爲熟知的585號,甚至也忘了還有更新的釋字729號,反而採用31年前的325號解釋,而許多意見書都表示,「立法院也可以利用調閱文件的方式行使調查權,兩者有重疊關係」,我們無法確定對方是真的忘了還是假裝沒看到,難免讓人有時空錯亂的感覺。
吳宗憲說明,文件調閱權只是立法院調查權的一種,相比31年前,如今更是資訊爆炸的社會,憲法解釋應與時俱進,考量若無法獲取完整資訊、如何能知道真相?裁定也提到國會調查權會讓被調查人的隱私被揭露,但這似乎沒有完整將相關法規一起合併解釋,像是新法賦予拒絕證言權、律師協助及程序保障,對於調查小組召開秘密會議後,如違反保密義務,也會有相關處罰。
吳宗憲指出,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時,讀過大法官蔡宗珍2015年刊登的文章,裡面介紹釋字585號,對我國權力分立體制影響深遠,因爲立法院可以立法處罰不配合調查的官員或人民,已經超越監察院的調查權,並在註腳解釋所謂的「超越」,是指人民在憲法上沒有配合監察院調查權行使之義務。由此可確認,立法院可以處罰制裁不配合調查的官員,強化制衡的力量。
吳宗憲感嘆,如果連超然獨立的大法官都可以矇眼不見過往的著作,昨是今非,我們又如何期待大法官可以守護全國人民的權利?
吳宗憲質疑,世界上有哪個民主國家的國會無法監督行政權?爲何執政黨要大開民主倒車?在憲政演變下,現在的臺灣,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還有大法官都是由總統指派,只有立法院是唯一的民選憲政機關,因此更應賦予調查權確保人民獲得真相。
吳宗憲表示,無法受人民監督的政府會破壞民主制度,不要創造民主制度的怪獸,期待大法官維護「國會代替人民,行使監督政府」的權力,而他也會繼續奮戰到底,爲守護臺灣民主盡一份心力。
不過他也感嘆,此時此刻終於能體會到知名電影名詞:「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但是,如果放棄了,就真的結束。民主,是以人民爲主的信仰價值,不會一場因爲比賽結果就完結,就像現在奧運場上,拚戰的選手們,他也會持續戰鬥到底。
吳宗憲也同意邱吉爾所說:「民主萬惡,但別無選擇!」指出,因爲至少可以透過制度來制衡,看看過去8年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國會失靈且淪爲橡皮圖章,所以民意重新選擇,纔有了現在的新國會。
吳宗憲表示,國會改革法案,所有的立法程序皆已完備,有討論、有攻防、有程序、有紀錄,卻硬生生被硬塞罪名,不僅如此,身爲執政者還能煽動羣衆來逼迫在野黨爲人民爭取監督的權力,是誰害怕了,又是誰站在人民這邊,相信臺灣人民正看在眼中。
吳宗憲也指出,這場言詞辯論最核心的問題是,有權無責的民主,算是民主嗎?
吳宗憲強調,國會改革法案並不是在野黨需要的,而是臺灣人想要執政者聆聽人民的聲音,這是最卑微的訴求,但同時也是民主最大的意義,喊話大法官們,迴應民意、迴應民主、迴應民權,我們不能再走上一黨獨大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