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誓後 賴總統還在迷航嗎?

五月廿日九點,賴總統在總統府就職典禮上向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高舉右手宣誓「餘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

然一小時後卻在觀禮臺上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爲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讓人困惑及不安。

賴總統生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臺北縣萬里鄉,一路成爲立委、臺南市長、閣揆,再到副總統,多次宣誓效忠中華民國憲法。遺憾的是,賴清德從擔任公職起就蔑視憲法(任閣揆時甚至自稱是務實臺獨工作者),對他的言論雖不意外,卻感失望。

中華民國憲法始終是一箇中國憲法。賴清德身爲中華民國元首(總統又被稱憲法守護者),卻在宣誓效忠中華民國憲法後以此說自欺欺人,令人不恥。

一、「互不隸屬」說錯誤百出

賴總統「互不隸屬」說,與去年五月行政院函釋如出一轍:「依國籍法等規定,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宣佈不再適用與茲牴觸的廿五則函釋云云。然試圖以法律位階「國籍」界定憲法兩岸關係,明顯違反憲法最高原則。

「國民」之說源自憲法第二、三條,卻刻意忽略第四條「固有疆域」及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因應國家統一前」,片面解讀憲法、偷渡「兩國論」,在就職典禮中失格且失職!

賴總統應強調,依憲法增修條文制定的兩岸關係條例,是兩岸事務的憲法框架。因此,中華民國主權包含大陸地區,但治權不及;且真論國籍法,按屬人主義,無論是大陸地區或臺灣地區人民,都是廣義中華民國國民,因此賴總統之說法錯誤得離譜。

二、忠於憲法或「過去的自己」,賴總統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賴清德期許臺海「和平穩定」,卻同時言「互不隸屬」,真能讓臺灣地區人民安居樂業?還是繞臺軍演將成爲常態?甚至擦槍走火併弄假成真?令人擔憂。

賴清德勿視「總統職位」如兒戲,公開表示「互不隸屬」,不論是李登輝、陳水扁或蔡英文皆未如此冒進。美國國務卿祝賀賴「總統」就職,也只說期盼「深化臺美非官方關係」。

賴先生既已爲總統,萬萬不可模糊仗,置兩岸地區人民福祉於不顧。賴總統(儘管只有四成得票率)只有兩種選擇:一是成就個人虛幻臺獨信仰,修憲(如將固有疆域改爲臺澎金馬),或者直接制定新憲法;二是回頭是岸,落實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並向全世界(包含大陸地區)宣示,在臺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會努力實現「民有、民治及民享」的三民主義,俟大陸地區也成就「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目標時,兩岸統一於良制一國自然水到渠成。

三、以小事大,實現良制一國

大陸地區反對臺獨立場堅定,衆所周知。卅年前筆者以海基會秘書長身分受政府委託赴大陸參訪,時任國臺辦主任王兆國及副主任唐樹備開門見山說:「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筆者回答:「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沒問題,就像大陸是中國的一部分一樣,臺灣加大陸纔有一箇中國」。

廿三日大陸再次於臺海擴大軍演,但兩岸都應知,該打的仗在八二三砲戰結束就已經打完了,從今萬萬不應再動干戈。賴總統大可學習從「極端反共到親訪北京」的尼克森總統,在兩岸分治現狀下,對大陸地區伸出橄欖枝,相互尊重、擴大民間交流到政府接觸,長此以往,「良制一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