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暫時處分已遞件 羅智強:防賴清德癱憲法法庭?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司法院今證實有收到民進黨51位委員共同聲請的暫時處分。由於憲訴法總統尚未公佈生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這不符憲政慣例,預防要有預防標的,也要有急迫性,是要預防賴清德總統提阿狗阿貓當大法官,憲法法庭永遠無法開會?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今日表示,有收到民進黨委員具狀聲請,憲法審查以及暫時處分。

羅智強說,民進黨荒腔走板,毀憲亂政到無以復加。法律尚未生效,沒有釋憲標的存在,這也是憲政慣例,從未針對未生效的法律釋憲。憲法訴訟法立法過程中,2018年司法院還表示,未公佈的法律不能作爲釋憲標的,民進黨爲了濫權、擴權,不但踐踏民意,憲法法庭做出實質廢死判決,也踐踏多數民意選出的立法院、國會改革。民進黨現在要把大法官變成「太上皇」嗎?連未生效的法律都要凍結,問題是沒有生效要怎麼凍結?

羅智強表示,民進黨論理是自打耳光,所謂預防性救濟是要預防什麼?是要預防賴清德總統一黨專政,癱瘓國會,把自己凌駕於民主?還是要預防民進黨聲稱的憲法法庭癱瘓。就算是憲法法庭癱瘓,請問是誰癱瘓?以司法院曾說要借鏡的捷克憲法法庭來看,捷克也是15名大法官,10名出席,9名同意。

羅智強提到,以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來說,賴清德怎麼會提出讓民進黨都無法接受的人選?民進黨也以劉靜怡曾批評民進黨爲由封殺。憲法法庭癱瘓的責任在賴清德身上,怎麼會在國會?現任大法官有8名,司法院也承認只要補足2名,就符合其他國家憲政慣例的出席門檻,有這麼難嗎?民進黨不封殺劉靜怡,不就只要再補足1名?賴清德就算提名的都是自己人,但再提2名是在野黨會同意的,跟在野黨協商過。在野黨要的很簡單,不是以黨意是從,超然中立,且憲訴法修法後也要求總統在2個月內提名補足。

羅智強質疑,2個月沒辦法開,叫做癱瘓?預防要有預防的標的,再者要有急迫性,如果大法官要做出處分,是在預判「賴清德一定提名阿狗阿貓,所以國會一定不會同意,憲法法庭就會永遠無法開會」?還是大法官就是賴清德肚子裡的蛔蟲,知道賴清德一定提阿狗阿貓?根本不存在急迫性,預防標的也是錯誤的。大法官摸着良心,做得出預防性的處分嗎?就看看大法官要不要證明自己就是民進黨的黨衛軍。於情於理於邏輯,民進黨全都站不住腳。